关于广州国际校区新引进人才申请租配G5人才公寓的通知

来源:华南理工大学广州国际校区    发布时间:2023-11-20

广州国际校区各单位:

为满足华南理工大学广州国际校区(以下简称“国际校区”)新引进人才来校后的住房需求,提高房屋资源的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进一步落实学校人才工作会议精神和学校全面推荐国际校区率先加快发展行动方案有关要求,根据《华南理工大学公有住房管理办法》(华南工资[2023]27号)精神,现开展国际校区新引进人才申请租配G5人才公寓工作,具体如下:

一、申请人范围

申请人须是上一批集中分房之后(2023年5月13日)正式到岗,且全职在国际校区相关单位工作的新引进人才(不含博士后)。该申请同时须符合《华南理工大学公有住房管理办法(2023年修订)》第七条相关规定。

二、租金标准和租赁期限

(一)租金标准

1.为进一步改善民生,全力支持国际校区建设,学校设置校内市场租金标准,按照《关于开展学校人才公寓租配工作的通知》,本次国际校区公有住房租配校内市场租金标准为15元/平方米/月。

2.根据广州市相关文件规定,广州市基准租金中公产类租金标准为4元/平方米/月。

符合租配资格的新引进人才租金标准可以“二选一”,即选择领取住房货币补贴按校内市场租金标准计租,或不领取住房货币补贴按广州市公产类租金计租。租金标准选定后,在公有住房租赁单个合同期内的租金标准与货币补贴发放方式均保持不变,租金标准按合同签署时学校发布的住房租金标准执行。教职工退租后恢复租住前的补贴发放方式。续租时可在签订续租合同时再次做租金标准选择。

(二)租赁期限

新引进人才首个租配合同期原则上为5年;首次入住时,距与学校签订的聘用合同时间不足5年的,以聘用合同截止时间为准。合同到期,承租人在可租赁的最长期限内若有续租需求的,须提前三个月提出续租申请。符合《华南理工大学公有住房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所规定续租条件的,重新签订合同,按合同签订当年的租金标准收取租金。不符合续租条件的以及未续签合同人员合同到期后失去租住资格,须按《华南理工大学公有住房管理办法》第六章相关规定办理退房手续。

三、选房流程

(一)个人申请

有租配需求的新引进人才,在华南理工大学官方网站“门户”—“网上办事大厅”—“教职工入住教工宿舍”申请服务中发起申请,可租配面积上限由广州国际校区人力资源与发展事务办公室予以核定

在本通知发布之前来校的新引进人才需在2023年11月22日前在网上提交申请,否则视为放弃此次选房;本通知发布之后来校的新引进人才,需在正式报到后方可在网上提交申请。符合条件的新引进人才仅能提交一次申请,不可重复申请。

(二)资料审核及排序

学校相关部门对个人申请进行审核,按新引进人才来校时间先后顺序组织选房工作,如遇来校时间和租配标准相同的,由新引进人才在选房当日抽签决定顺序后再进行选房。

(三)实地看房

本通知发布之前来校的新引进人才可于2023年11月22日前往G5人才公寓实地查看样板房源(四房:G5-a201;三房G5-i203、i206;两房:G5-i201、i205),开放时间为当日上午9:00—12:00,下午2:30—6:00。逾期不再单独安排实地看房工作。

本通知发布之后来校的新引进人才,可在选房前联系广州国际校区综合事务办公室申请查看样板房源。

如遇房门关闭或闸机无法进入等问题,请联系物业工作人员。罗主管:13751945461。

(四)选择房源

1.选房流程

(1)本通知发布之前来校的新引进人才按以下方式集中选房,具体时间、地点安排另行通知。

选房流程为:签到→同序人员抽签→等待叫号→抽签选择房源→签订合同。符合选房资格的新引进人才按照排序先后选择房源;未在选房当日签到的,视为个人放弃本次选房。每人单独选房时间为5分钟,若顺序靠前人员放弃选房或在5分钟内未做出选择,将邀请下一顺位人员继续选房,直到所有人员选房完毕。

(2)本通知发布之后来校的新引进人才按华南理工大学官方网站“门户”—“网上办事大厅”—“教职工入住教工宿舍”申请审批流程进行。

2.选房方式

申请四房、五房的新引进人才,可从备选房源池中随机抽取一套确定;申请三房、两房的引进人才,可从两类备选房源池中各随机抽取一套,再最终确定一套。如申请人未选房源或已选房源后又放弃的,不得再次申请按新引进人才租配房源,但可以参加学校集中分配的公有住房。

为保证选房公正、公平,选房过程将全程录音、录像。

(五)合同签订

选房完成后,选中房源的新引进人才根据选房当天通知的签约时间办理合同签订手续。

选择房源和签订合同等环节均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如因特殊原因申请人本人无法到场的,可委托他人代为选房、签订合同,被委托人需携带委托人亲笔签名的选房及合同签订委托书、委托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复印件、被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四、其他说明

(一)国际校区G5人才公寓为带装修新建房,承租人在房屋的首个租赁期内不得装修。若房屋首次租赁时间超过房屋维保期间且房屋存在须经改造方能入住的情况,承租人装修前需将装修项目报学校批准,同意后方可装修,不得对房屋进行加建、扩建、改建等,不得改变房屋原有结构,装修费用由承租人自行承担。

(二)首次入住公有住房的,免收首月租金。免租期仅免除房屋租金,物业费、清洁费、水电费、燃气费、网络费、电梯相关费用等仍须按时缴纳。租金和物业费按月从承租人工资中代扣。

(三)原已租配校内公有住房的教职工需在规定时间内退回原租配住房,并在签订新租配住房合同时签订退房承诺书。

(四)在合同期内按时退房或提前办理退房且验房合格的,免收最后一个月租金。

(五)国际校区下一轮集中分房工作将按学校相关规定统一执行。

 

广州国际校区综合事务办公室

广州国际校区人力资源与发展事务办公室

2023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