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依据学校相关规定,发展党员要落实“五公示一答辩”。所有党支部五个环节公示,均需使用统一模板填写(附件下载),通过“五公示”确保发展党员全过程信息公开、透明,接受师生监督。
“五公示一答辩”具体要求:
一、入党申请人公示:团内推优的,由团支部在“团员评议”之后,“团支部出具综合考察意见”之前;党员推荐的,由党支部在谈话之后;各党支部要在每年4、10月份对本支部符合入党条件且提交了入党申请书的的入党申请人汇总进行公示。
二、入党积极分子公示:在支委会研究决定之前(不设支委会的由支部大会),对拟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入党申请人进行公示。
三、确定发展对象公示:在支委会讨论决定之前(不设支委会的由支部大会),对拟确定为发展对象的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公示。
四、接收预备党员公示:在党支部进行“接收预备党员预审”之前,对拟接收为预备党员的发展对象进行公示。
五、预备党员转正公示:在党支部进行“预备党员转正预审”之前,对拟转正的预备党员进行公示。
六、一答辩:在支部召开“讨论预备党员转正的党员大会”之前,可与党员大会同一时段分两个环节进行。
关于XXX党支部202X年X月提交入党申请书的名单公示.docx
关于XXX党支部202X年X月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名单公示.docx
关于XXX党支部202X年X月确定为发展对象的名单公示.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