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接收预备党员必须严格按照党章规定的程序办理。接收对象要有2名正式党员作入党介绍人。入党介绍人一般由培养联系人继续担任,若涉及到培养联系人转出或培养联系人负责培养过多同志等情况,党支部可重新指定。
1. 公示:党支部对拟接收为预备党员的名单按照模板要在支部进行5天公示。
2. 预审:公示结果无异议的,党支部形成支部综合意见,填入《中国共产党入党培养考察登记表》;党支部组织拟发展对象手写个人《自传》1份,党支部填写《中国共产党入党培养考察登记表》第6页“党支部审查综合意见”,以下相关材料支部初次审核把关后一同提交系党委组织员终审。
拟接收预备党员准备材料:
序号 | 材料名称 | 份数 |
1 | 入党申请书http://sites.scut.edu.cn/e_business/2023/0120/c34167a490660/page.psp | 1 |
2 | 团支部推优审批表 | 1 |
3 | 入党培养考察登记表 | 1 |
4 | 思想汇报 | 每个季度1份 |
5 | 个人自传http://sites.scut.edu.cn/e_business/2023/0120/c34167a490669/page.psp | 1 |
6 | 学校党校领航班结业证书复印件(裁边粘贴在入党培养考察登记表) | 1 |
7 | 政审鉴定材料(需支部书记签字) | 1 |
8 | 党员群众座谈会记录(确定为发展对象阶段)http://www2.scut.edu.cn/e_business/2023/0123/c34169a490710/page.htm | 1 |
9 | 其它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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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委组织员审核通过后,发放《入党志愿书》。若系党委组织员审查未通过,则秉持自愿原则继续作为发展对象接受培养、教育、考察。
3. 组织填写入党志愿书
党支部组织委员领取到《入党志愿书》后,党支部要召集发展对象集中开会,集中讲解说明填写方法、注意事项和上交时间,通知他们准备近期正面免冠照片(大一寸或两寸)。
发展对象填写《入党志愿书》时应注意参照《入党志愿书》填写说明。《入党志愿书》编号与党员一一对应,整本《入党志愿书》不得出现任何形式的涂改,不接受涂改说明,一旦填错或涂改,该《入党志愿书》作废且指标回收。故发展对象需提前依据顺序在草稿纸上全部写完,核对无误后抄写上去。
发展对象上交《入党志愿书》给党支部后,党支部组织委员安排发展对象的培养联系人填写“培养人意见”一栏。
4. 支部安排讨论表决大会
党委预审合格且材料准备完毕,即可由支委会组织召开支部大会讨论。在召开支部大会前,支委会要对发展对象填写的《入党志愿书》和有关材料进行再次严格审查,经集体讨论认为合格后,提交支部大会讨论。出席支部大会的正式党员一般应超过本支部正式党员的1/2,否则支部大会应改期召开。发展对象本人和2名入党介绍人必须参加。
副书记和支委提前协调沟通支部大会各项议程,准备好相关材料,召开支部大会。流程如下:
(1)会议前,副书记/组织委员先向到会同志介绍会议人员出席情况,模板如下:
“本支部共有(在校)党员XX人,其中正式党员XX人;本次大会到会党员XX人,其中正式党员XX人,有表决权的有XX人,请假的有XX人。到会正式党员超过本支部正式党员的1/2,讨论表决会可以进行”。
(2)拟接收对象阅读《入党志愿书》;
(3)入党介绍人宣读《入党志愿书》上入党介绍人意见;
(4)支委或其他党员宣读《入党培养登记表》中群众座谈会意见、政审意见及党支部审查综合意见等;
(5)支部其他党员对拟接收对象提出建议与意见(围绕基本条件及其现实表现,突出其需要改进的方面),或说明培养期间发展对象的表现情况等;
(6)提问环节,与会党员对拟接收对象进行各方面提问,以了解拟接收对象的相关信息,也可考察该同志对党的知识的理解和掌握情况;
(7)有表决权的党员采取无记名投票(支部手册会议记录要明确“无记名投票”)的方式对拟接收对象人员逐一进行表决,填写表决票。
会议结束前,纪律委员统计票数,由支部副书记或组织委员向与会者宣读表决结果:“本次大会应到(在校)党员XX人,其中正式党员XX人,实际到会党员XX人,其中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XX人。大会下发表决票XX张,回收表决票XX张,其中有效票XX张,无效票XX张……
+如有请假正式党员出具书面意见:另有XX名因故请假正式党员出具了书面意见。
+如参与投票的正式党员都同意:经无记名投票,参与表决的正式党员一致同意吸收XX同志为中共预备党员。
+如有正式党员弃权或反对:经无记名投票,共有XX名正式党员同意吸收XX同志为中共预备党员,另有X名弃权,有Y名反对。
表决时,赞成人数超过到会有表决权的党员的二分之一,才能通过接收预备党员的决议。支部大会讨论2个以上人员入党时,必须逐个讨论和表决。
对于表决未通过的,应作好思想工作。同时结合自愿原则继续作为培养对象培养。
表决通过后的预备党员,支部大会暂时不得直接开展入党誓词宣誓,需等待系党委审核通过。
5. 党支部上报材料,系党委安排谈话
党支部做好支部手册上支部大会会议记录,及时将支部大会决议按照要求填写在《入党志愿书》上,将所有材料整理检查汇总报系党委组织员处,等候系党委审批。
系党委审批前,系党委指派系党委委员对《入党志愿书》和有关材料进行审查,同发展对象进行逐一谈话,作进一步考察。谈话人应将谈话情况和自己对发展对象能否入党的意见,如实手写在《入党志愿书》上党委谈话专栏,落款日期不能跨年。
6. 系党委审批
党委主要审议发展对象是否具备党员条件,入党手续是否完备。发展对象符合党员条件、入党手续完备的,可批准其为预备党员。党委审批意见要填写在《入党志愿书》上,注明预备期起止时间(预备期一年,起算时间从支部大会讨论通过之日算起)。
已审批的预备党员,系党委不再公示,直接将结果通知报批的党支部,党支部应及时通知本人并在党员大会上宣布;
对未被批准为预备党员的,系党委组织员要通知党支部结果,党支部做好其思想工作。未被批准的结合自愿原则继续作为入党培养对象进行培养。
7. 组织宣誓仪式
系党委审查最终通过,组织员给党支部下发《中国共产党预备党员考察登记表》。党支部通知本人并在党员大会上宣布新党员名单,此时方可择机组织预备党员宣誓仪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