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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发布2021年南沙区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各相关研发中心和孵化企业:

        南沙区科技局近日发布了《2021年南沙区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具体详见南沙区政府网站。现将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计划体系

  本年度区科技计划分为重点领域科技项目、一般科技项目和民生科技项目三类。本次发布重点领域科技项目指南和民生科技项目指南,一般科技项目指南另行发布。重点领域科技项目指南聚焦第三代半导体、生物医药和高端制造等区重点发展产业领域,集成各类创新资源,着力突破共性关键技术,实现技术产业化。

民生科技项目指南围绕医疗卫生、现代农业、环保等城市发展和民生需求,更好地发挥民生科技在支撑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中的作用。

二、申报基本要求

  (一)第一申报单位原则上须在南沙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与区外单位联合申报的,成果转化地和实施地应在南沙区。

  (二)项目申报单位须对所有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并须自行承担包括知识产权纠纷在内的一切风险。

  (三)申报单位须按项目申报条件提交申报资料。申报材料受理后不予退还。

  (四)已承担区科技项目到期未验收或未提交验收申请的单位、不按期完成科技统计填报的单位,不予受理各类项目申请。

  (五)项目负责人应熟悉本领域国内外技术和市场发展动态,具有本领域的工作经验和技术优势,是实际主持研究工作的科技人员,是申报单位正式职工。

  (六)项目执行期到期后3个月,需提交项目验收材料到区科技主管部门。项目执行期需延长的,应当在项目执行期结束前3个月提前办理,项目延期原则上只能变更1次,延期时间原则上不超过1年。

  (七)曾获上级科技部门立项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一经发现,取消该单位在该年度所有项目的申报资格。

  (八)项目申报除满足上述要求,还应根据各专项指南特定的要求进行申报。提交申报资料时必须准确选择所申报的计划类别和项目类别。

三、申报需提供的材料

根据各类专项项目申报指南的要求,提供指定的申报材料。项目申报材料统一用A4纸张双面打印,装订成册。申报材料及附件须按照各专项申报指南要求准备,并编制附件目录和页码。报送纸质材料时,须同时提交《2021年南沙区科技计划项目信息表》(电子版)。

四、项目申报截止时间:2021330日下午5点。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薛康、袁杰

联系电话:020-39099615020-39099602

联系邮箱:candyfu0711@scut.edu.cn

因本批项目实行限项申报,请有意申报的老师提前与院办联系,202131日下午5点前将《2021年南沙区科技计划项目信息表》发送至candyfu0711@scut.edu.cn

                                                      广州现代产业技术研究院

                                                   2021220

附件:

附件1 2021年南沙区重点领域科技项目申报指南.doc

附件2 2021年南沙区民生科技项目申报指南.doc

附件3 2021年南沙区科技计划项目信息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