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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开展我校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参保登记工作的通知

校内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建立更加公平、可持续的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切实做好我校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参保登记工作,根据国家、广东省相关文件,结合我校实际,现将参保登记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人员范围

我校全体事业编制教职工。

2014101日(当日)为改革时,2014101日前为改革前,2014101日后为改革后;改革前退休的为老人,改革前入职改革后退休的为中人,改革后入职的为新人。

离休人员不在参保登记人员范围。

二、工作安排

(一)单位信息和事业单位人员信息表

人事处负责填报单位信息表和事业单位人员信息表,并准备相关单位信息证明材料。

(二)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经历信息表

1.改革前退休的人员,由人事处负责填报;

2.其余人员,由教职工个人填报,二级单位负责各单位人员的填报指导、材料审核及汇总,人事处复核;

3.具体时间安排及相关事项

2018917前,教职工填写《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经历信息表》,提交签名的纸版表格1份至单位,同时电子版发送至所在单位人事秘书或人事工作人员邮箱,文件按“单位+姓名+工作经历信息表”格式命名;

2018928日前,单位审核材料,反馈问题并告知相关人员修改表格重新提交材料;审核汇总后,提交规定的材料至人事处,其中电子版发至人事处邮箱,文件按“单位+工作经历信息汇总表/填报情况汇总表”格式命名。

三、其他

参保登记工作涉及到教职工的切身利益,请每位教职工认真阅读填报说明,如实、准确填写相关信息;各单位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安排专人负责工作。

四、联系方式

单位联系人:各学院人事秘书、各机关和直属单位人事工作人员;

人事处联系人:刘海飞 ,电话:87110389,邮箱:liuhaifei@scut.edu.cn

单位材料提交地址:37号楼411室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人事处

    2018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