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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开展2018年二级单位和党政管理人员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党委(总支)、校行政各单位:

根据考核工作有关规定,现就2018年二级单位和党政管理人员年度考核工作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1. 全校各二级单位;

2. 中层领导干部(按岗位界定,下同):各学院、机关部处、直属单位正副职负责人,按中层干部管理的实验室(工程中心)专职副主任;

3. 其他党政管理人员:不担任领导职务的处级干部(以下简称“处级非领导干部”);科级及以下人员(包括新机制、聘用制)。

当年入职或新聘到管理岗位不足六个月的党政管理人员,不参加考核,但需提交个人工作总结,由所在二级单位组织评定等级。新提任领导职务不足六个月的,按提任前岗位进行考核。本年度跨二级单位调动的,一般在现单位考核。

二、考核时段

考核时段为20181月至201812月。考核中涉及到的相关数据以20181231日为界。

三、考核内容

(一)二级单位年度考核

二级单位年度工作报告内容包括思想政治、领导能力、年度目标任务的完成情况、整体发展状况、存在问题及对策五个方面。

1. 思想政治:主要考察政治方向、党的建设、党风廉洁建设、宣传思想工作等,着重考察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和庆祝改革开放四十周年大会等重要会议精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抓好基层党组织基本建设、教工和学生思想政治教育、落实民族宗教政策法规、执行民主集中制、落实党政联席会议制度等方面的情况;

2. 领导能力:主要考察单位发展定位、科学民主决策、执行力建设、管理驾驭、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等方面的情况;

3. 年度目标任务的完成情况:主要考察年度目标任务各项指标的完成、改革举措等方面的情况;

4. 整体发展状况:主要考察改善民生、团结稳定、服务师生、学生突发事件和敏感复杂问题处理等方面的情况;

5. 存在问题及对策:主要考察对存在问题的分析、适应发展形势要求的思考、破解矛盾问题、实现更好发展的设想。

(二)机关部处和直属单位作风评议

在年度考核中,机关部处和直属单位作风评议成绩不纳入干部考核成绩,但作为干部年度评优的依据之一,具体实施按《考核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三)中层领导干部年度考核

中层领导干部年度考核个人测评内容包括德(20%)、能(20%)、勤(20%)、绩(25%)、廉(15%)五个方面,重点考察领导干部在本年度政治品质、道德品行、工作实绩、作风建设、党风廉洁情况、维护班子团结协作、投入管理工作的时间精力、落实党建责任清单的情况,以及立足本岗位对下一步工作发展的思路和建设性意见。把干部是否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是否敢于动真碰硬、是否真正解决问题做出实实在在成效作为考核的重中之重。

(四)其他党政管理人员年度考核

其他党政管理人员的年度考核,由各二级单位根据本单位考核办法和工作实际组织进行。

四、考核结果

考核结果根据考核成绩、干部现实表现、有关方面意见以及组织上一贯掌握的情况综合研判确定。考核成绩各部分权重按2017年调整后的标准执行。

五、考核方式和相关安排

二级单位和中层领导干部的年度考核,通过党政管理人员网上考核系统(以下简称“考核系统”)完成。其他党政管理人员的年度考核,由各单位根据《考核办法》有关规定组织进行。二级单位和中层干部年度考核,以及机关部处和直属单位作风评议流程如下:

1. 201917日前,单位和个人登录考核系统(路径为:学校主页—办公门户—组织人事—干部工作),提交工作总结。工作总结要求文风朴实、语言精练、重点突出,原则上单位总结不超过5000字,个人总结不超过3000字。其中,个人总结应包含述责述德述廉的内容,还应有适当的篇幅报告兼职取酬、“八小时之外”等相关情况。党员院长、副院长等还要在个人总结中报告抓党建工作的情况。

2. 2019118日前,各单位召开工作报告会,二级单位正职领导作单位工作报告,中层领导干部作个人工作报告。各学院在11017:30前将工作报告会时间、地点报党委组织部。机关部处和直属单位由机关党委统筹安排,相关安排另行通知。

3. 2019120日前,评议人员登录考核系统,按照相应身份,完成本单位群众评议、领导评议、相关单位和人员评议(每一个评议人员评定“优秀”的比例不超过其所有评议对象的30%,打出的最低分由55分调整为30分),以及机关部处和直属单位作风评议。

六、材料报送

(一)中层领导干部年度考核

2019122日前完成考核工作。考核结果及材料的报送另行通知。

(二)其他党政管理人员年度考核

201931日前,请各单位将考核材料分别交党委组织部和人事处:

1. 交党委组织部(干部科,37号楼415室)的材料:处级非领导干部年度考核表(一式两份,A4纸双面打印,最后一页考核结果填写分数及基层组织意见并签字盖章)。

2. 交人事处(人事政策研究科,37号楼411室)的材料:科级及以下人员年度考核表(一式两份,A4纸双面打印,最后一页考核结果填写分数及基层组织意见并签字盖章)、《关于上报科级及以下党政管理人员年度考核优秀人员名单的报告》,同时将《华南理工大学党政管理人员(科级及以下)年度考核汇总表》电子版发至rsojs@scut.edu.cn(相关表格在“人事处主页-下载区-人事政策研究科-考核-党政管理人员”下载)。

联系人:党委组织部,刘远(87110250),人事处,罗立新(87112649

 

 

 

 

党委组织部

人事处

201812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