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单位:

现对我校合作申报的2023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项目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20231225日-31日。在公示期内任何单位或个人如对项目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提出,并附上有效证明材料,证明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或签署真实姓名(并注明联系方式)。

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张硕

联系电话:393802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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