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主要指由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统一管理的出国留学项目。

       

     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是直属于教育部的非盈利性事业法人单位。其宗旨是,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方针政策,负责中国公民出国留学和外国公民来华留学的组织、资助、管理,以利于发展中国与各国教育、科技、文化交流和经贸合作,加强中国与世界各国人民之间的友谊与了解,促进中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世界和平事业。

     涉及研究生层次的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包括: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国家公派硕士研究生项目,与有关国家互换奖学金计划,国外合作项目,艺术类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国际区域问题研究及外语高层次人才培养项目。

     各个项目下又有众多不同的渠道,项目及渠道信息详见:http://www.csc.edu.cn/chuguo。不同项目选派要求不同,我校会有针对性的发布项目信息,安排校内选拔推荐工作。为进一步推动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的实施,充分调动广大师生的积极性,促进国内外高校学科、人员之间的实质性交流与合作,我校积极开展了多项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的配套项目并取得了良好的收益,如自2009年起实施“华南理工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国外导师来访讲学资助项目”,自2010年起配合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实施“博士生导师短期出国交流项目”。

       对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及其配套项目感兴趣的老师和同学可关注网上通知或联系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办公室咨询项目信息。


        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办公室联系电话:87114922

       公派信息通知群:460223264 263446408(加群请标注“学院-学号-姓名”)

       电子邮箱:sfc@scut.edu.cn

       地址:五山校区西湖厅303



一、派出手续办理指南

1. 登录研究生系统——填写派出信息、上传邀请函(正式信函,说明派出任务及派出期限,邀请人签名)、基金委发放资助证明2份(蓝头、红头)

2. 提交纸板派出材料(研究生院网页-国际交流-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下载专区)

1)华南理工大学研究生出国(境)家长同意函(家长双方亲笔签字)

2)华南理工大学研究生出国(境)协议书

3)华南理工大学研究生国(境)外交流离校通知单(通知单上下联填写完整信息,导师—学院党委—学院教务员—宿舍管理办审批;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仅需填写基本信息,并附毕业离校清单复印件)

4)留学承诺书(仅限联培博士生提交)

5)协议书(1份,经基金委审核通过)

研究生院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办公室地址:五山校区西湖厅303

二、回校手续办理指南

1. 填写“研究生出国(境)留学总结报告表” 、“成果统计表”电子版及交流照片原图3-5张(学术活动、科研学习照片或团体照)发至sfc@scut.edu.cn

2. 纸板“研究生出国(境)留学总结报告表”、“成果统计表”、护照原件、使领馆开具的留学人员证明复印件(只针对国外留学学生)提交至研究生院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办公室并进行现场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