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功能与智能杂化材料与器件重点实验室依托于华南理工大学,面向国家及广东省的重大战略需求,旨在提升国家和广东省新材料研究的国际学术地位,紧密结合区域工业战略发展需求,支持和引领广东省相关产业,特别是在新材料分子的精准设计合成原理和技术,和理解并掌握材料的“分子-结构-性能”之间的构效关系和机理等领域的发展,推动区域相关产业升级。根据实验室发展目标和整体规划,现发布2024年度平台培育基金申请指南。拟设立3~4项培育项目,每项资助金额为50万元人民币,项目执行期间为2024年6月1日-2026年5月31日。项目经费由申请人和合作者协商分配。项目经费的支出建议优先用于平台建设(如仪器设备等固定资产购置)。项目结题后的结余经费收归学院统筹安排。
一、资助研究方向
平台培育项目指在广东省功能与智能杂化材料与器件重点实验室中长期规划确定的研究范围内,由本实验室固定科研人员牵头和自主选题的创新性科学研究。支持这类项目的目的是促进广东省重点实验室在重要领域及关键或创新材料的技术平台建立和发展。申请者可自主选题,不受年度项目指南的限制,但必须符合本实验室科技规划中的研究内容。
平台一:变革性纳米杂化材料
平台二:光学显示和器件与电子信息材料
平台三:软物质理论与机制平台
平台四:特种材料
平台五:绿色化学和碳中和
平台六:生命与仿生
平台七:新能源
平台八:微纳米加工工程
二、平台培育基金的申请办法与审批程序
1.平台培育项目必须围绕技术平台的建立和发展,由本实验室至少两个课题组负责人联合申请。自实验室成立之日起,教师入职学院(研究院)以华工为第一单位发表的论文中标注本实验室名称的论文比例低于60%的,不得作为主申请人牵头申请平台培育项目。
2.申请人须在2024年4月15日前提交平台培育项目申请书。申请者请下载《平台培育项目基金申请书》(见附件)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最终提交签字盖章扫描后的申请书电子版文件1份和近五年代表性论文3-5篇。
3.申请人只能申请1项平台培育项目,如有之前主持的平台培育项目未结题前不能申报新项目;已获得资助者再次申请的,其申请书需附已资助项目的结题报告及主要研究成果。
4.申请的平台培育项目由实验室各研究方向负责人或学术带头人负责初审,经初审合格的项目将由3到5名从事与申请项目领域相关、学术造诣较深、学术思想活跃、学风严谨、办事公正的同行专家进行书面评审。本实验室学术委员会根据同行评议结果,对申请项目进行终审,提出综合评审意见并确定年度资助项目及资助金额。
初审过程中有以下情况之一者建议不予资助:
(1)申请手续不完备,或研究内容不符合资助范围;
(2)明显缺乏立论依据,或研究方法、技术路线不明确,无法进行评审;
(3)不具备实施该项目的研究能力,或缺乏基本的研究条件;
(4)申请经费过多,基金无力支持,或已从其它部门获得充足的经费;
(5)经费预算中各项目支出比例明显不合理。
5.受资助项目获批立项后,项目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与本实验室签署研究合同,经所在单位审核后,报送本实验室。逾期不报且不说明理由的项目,作为自动放弃处理。
6.项目承担方需事先向本实验室提交本项目的实验方案及计划,经实验室确认后方可实施。项目的实验活动需优先在本实验室的研究设施上进行。培育项目的申请、评估、考评、成果管理、奖惩等均按本实验室项目管理办法执行。项目执行期结束后需提交一份结题报告。
三、联系方式
广东省功能与智能杂化材料与器件重点实验室(华南理工大学)
地址:中国-广东-广州市天河区五山路381号
邮编:510641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代安娜,daian@scut.edu.cn, 020-87111328
附件:申请书模板.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