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子学院(软物质研究院)2021年度广东省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院内评审推荐方案
科研通知
分子学院(软物质研究院)2021年度广东省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院内评审推荐方案
发布时间:2020-08-09        浏览次数:2818

一、评审目的

贯彻和落实学校相关工作要求,支持从事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的科学技术人员在自然科学领域内自主选题、自由探索,开展创新性科学研究,促进各学科均衡、协调和可持续发展。

二、评审范围

2021年度广东省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预申报期提交申请且符合申报条件的分子学院(软物质研究院)在职科研老师和博士后人员(正在博士后工作站内从事研究的科学技术人员申请项目,应合理安排研究时间,保障项目顺利实施)。

三、评审标准

1.项目具有一定的创新性和研究价值;

2.研究目标清晰明确、研究内容充实,有助于关键问题的解决;

3.研究方案合理,具有充分的可行性;

4.申请人具有创新潜力和创新思维,具有一定的前期工作基础。

四、组织领导和程序

1.成立评审工作小组,小组成员由研究院管理委员会(党政联席会成员)成员担任,主要负责组织和领导评审工作,审定拟推荐项目清单,处理异议和投诉。

2.成立专家评审小组,小组成员由至少三位及以上的(奇数)院外副高级职称以上的专家担任,主要负责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并向评审工作小组提出拟推荐项目建议清单。

3.研究院科研秘书负责本次评审的具体事务工作。

4.本次评审工作采取评审推荐方案公示、申报人申请、专家评审小组评审、评审工作小组审定、拟推荐项目院内公示的方式进行。拟推荐项目院内公示后无异议,由科研秘书报送学校科学技术处进行推荐。

五、推荐数量、评审要求和工作进程

面上项目拟推荐10项。

评审方式采用会议评审,申报人PPT汇报(评审时间10分钟,其中8分钟答辩,2分钟提问),PPT文稿和预申报书提前发送至指定邮箱。项目负责人需提前15分钟候场等候。

1.评审推荐方案公示:202089-10日;

2.申报人提交申请意向:2020811日;

3.申报人提交电子版预申报书和预答辩PPT2020812日;

4.专家评审和研究院审定:2020813-14日;

5.评审结果院内公示:2020815-17日;

6.推荐结果报送学校:2020818日;

7.拟推荐人系统提交申请书:2020820日。


地址:中国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华南理工大学北区科技园2号楼 邮编:510640

2019©华南理工大学华南软物质科学与技术高等研究院 版权所有

粤ICP备05084312号

技术支持 维程互联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