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采购用户:
为做好2026年采购项目实施工作,保障采购项目规范、高效实施,提高采购效益,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做好采购前期准备工作
2026年有采购计划的单位须在提交采购申请前做好以下准备工作:
1.落实经费来源
采购项目实施须基于已批复的预算,严禁超预算、无预算采购。采购预算应科学合理、与项目实际需求相匹配。依据“无预算不采购”的原则,采购用户采购前须落实经费来源,确认经费支出项目编号,确保项目余额充足,提交采购申请后不得随意更换经费来源。
2.开展采购项目前期调研
采购需求的质量直接决定了采购的成败、效率与最终效益。采购需求应当完整、明确。各单位、采购用户必须高度重视采购需求编制工作,在确认采购需求前,应充分了解市场供给、同类项目历史成交信息、后续运维及耗材成本等。原则上,采购20万元以上的货物在提交采购申请时需同时提交在招投标数据查询平台(http://211.66.33.120/)查询的历史成交信息。
3.完成必要的论证与审批工作
采购应当遵循学校资产、财务、合同、信息化等业务归口管理部门的相关规定,如购置20(含)万元以上的仪器设备、采购信息化项目需进行论证工作;采购合同模板(除仪器设备购置合同外)需先提交合同归口管理部门预先审核通过等。
二、合理规划项目实施
各单位、采购用户需充分考虑采购各环节所需的时间(意向公开、需求调查、文件编制、评审、合同签订等)以及可能影响的因素(如质疑投诉、招标失败、审批流程、市场供应波动等),科学合理安排实施时间,特别是有明确执行时间要求的专项,应倒排时间表,确保项目顺利推进。对于政府采购项目(货物或服务100万元以上、工程120万元以上)须至少在采购活动开始前30日完成采购意向公开,同时预留至少1个月采购活动开展的必要时间。
三、落实采购主体责任、防范采购风险
采购项目实施直接关系到项目目标的实现,各单位必须高度重视,切实履行采购管理职能,建立健全采购内控制度,加强对所属单位采购活动的指导与监督,重点防控需求不实、需求调研不充分、程序违规、不当牟利等风险,强化履约验收与内部监督,确保采购活动依法合规、廉洁高效。各采购用户须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对采购需求编制、文件确认、合同履约及验收负直接责任。
四、填报政府采购项目实施计划表
为统筹全校采购安排,提高服务效率,请2026年有计划实施政府采购项目的单位组织本单位填报《2026年政府采购项目实施计划表》(表格内容包括项目名称、预算金额、采购品目、需求概况、预计采购时间、采购经办人等),并于2026年5月11日前将电子版发至z2zb@scut.edu.cn(无需提交纸质版)。2026年无政府采购项目实施计划的单位无需填报。
联系人:顾杨琳,电话:87112773
财务处(招标中心)
2026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