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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2023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第二次招生资格初审通过名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5-12

各位考生:

  根据《华南理工大学2023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第二次招生通知》的相关要求,经学生本人申请,根据报考条件和导师意见,我院对考生报考资格进行资格初审,现将我院2023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第二次招生资格初审通过名单予以公布,具体如下: 


    考生须确保本人提交和填写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如发现考生有弄虚作假行为,将取消考生报考资格或录取资格。考生须于515日前在学校研究生招生系统内完成确认工作,须将报考纸质版材料在516日前(以寄送邮戳为准)寄送至学院,详见华南理工大学2023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第二次招生通知https://yz.scut.edu.cn/2023/0424/c30674a499452/page.htm。最终资格审核情况以考生在招生系统内查询的学院复审结果为准。
    联系电话:020-871137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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