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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6-08
公共管理学院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规章制度是贯彻落实我校关工委建设实施意见,积极做好关心下一代工作的重要保证。为了把这项工作落到实处,收到实效,有计划地展开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一、建立健全的组织机构,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实行组长领导下的分工合作制度,适时吸收老干部、离退休老同志参与我院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工作。
二、遵照学习型关工委的精神,每学期至少组织一次全院关工委人员学习,学习内容根据形势和任务确定,重点学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理论体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上级关工委和学校关工委重要会议精神,努力提高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成员自身的政治思想素质。
三、要做到年初有计划,年末有总结,日常工作有安排;定时向学校关工委汇报工作情况,使学校及时了解我院关工委工作情况;积极主动地与学校各有关部门联系,加强与各部门的交流与合作。
四、实行例会制度,每学期召开1~2次全体成员会议,正、副主任每1~2个月召开一次会议,研究关工委工作情况,部署相关工作,及时传达上级关工委文件精神,并做好会议记录。
五、文书档案实行专人管理,专人负责制度;各类文件、信函要及时整理、分类和归档,参阅的文件要及时返回,严禁重要档案丢失和外泄。
六、关工委各项经费支出,由我院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主任审批,学院办公室主任负责管理,年终向学校关工委汇报经费支出情况。
七、注重发现、培养我院关心下一代工作的先进典范,定期对在关工委工作中表现出来的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进行表彰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