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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7-04-17
【作者】 郑方辉; 廖逸儿;
【机构】 华南理工大学公共管理学院; 华南理工大学经贸学院与法学院; 华南理工大学政府绩效评价中心; 华南理工大学法学院;
【摘要】 财政收入绩效评价是政府(财政)绩效评价的重要组成部分,体现预算民主的价值理性及工具理性。评价旨在检验及评判财政收入规模、结构、过程的民主性与科学性。在评价体系中,评价主体决定评价的公信力,指向本级人大、政府,或上级部门,或社会第三方等,评价对象为征税或收费的责任主体。建立由人大作为评价主体、第三方实施,以及由前期准备、过程监管、目标实现与社会满意四项一级指标组成的评价体系具有现实可行性。其中:核心是引入纳税人满意度,以社会力量遏制各种乱收费,降低公众税负痛苦指数,提高公共财政的公信力。
【关键词】 财政收入; 政府绩效评价; 预算民主; 指标体系; 纳税人满意度;
【基金】 广东省重大决策咨询委托研究课题“技术改造创新运用财政投资研究”(编号:2017015);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2016年度项目“人大主导的预算绩效第三方评价实证研究”(编号:GD16CGL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