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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7-03-01
【作者】 李贺楼; 曹峰
【机构】 华南理工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地方风险治理研究中心; 清华大学应急管理研究基地;
【摘要】 除了传统越轨理论考察的个体层面的越轨外,还可能出现集体层面上的越轨现象,群体性事件便属于此类情形。聚焦于个体越轨的传统越轨理论为理解集体越轨提供了理论基础,但不足以对之作出全面解释。本文基于对传统越轨理论的回顾并引入对越轨集体组织化水平因素的分析,建立了一套关于集体越轨后果形成的理论解释,并以瓮安事件为案例就此展开实证分析。
【关键词】 越轨; 集体越轨; 组织化水平; 群体性事件;
【基金】 国家社科基金特别委托项目“京津冀协同发展过程中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研究”(16@ZH003)的阶段性研究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