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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5-03-19
产业共性技术(Generic Technology)是一种潜在商业价值与外部性并存的准公共品,以《国家科技支撑计划管理暂行办法》为代表的政策将其定义为:“在产业领域、不同行业或不同区域能够广泛共享应用,对经济和社会发展产生普遍推动作用的技术”,目前主要由工程研究中心(ERC)、工程技术研究中心(ETRC)和国家工程实验室等公共部门供给,“政府要重点加大支持(李克强,2014)”。由于公共决策机制与官僚制存在固有内在缺陷,公共部门供给常低效,新公共管理理论因此主张民营化,即公共品的主要供给者由政府转为私营部门,是提高供给效率的有效途径。我国早在1994年开始此项改革,产业共性技术供给民营化实践迄今已历二十载,改革迅速但效果不理想。目前侧重调整研发机构运行模式与组织行为的政策实践何以绩效欠佳?如何具体落实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以提高政策绩效?这些都成为亟待解决的问题。本选题以此作为研究对象,尝试寻找政策优化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