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固定研究人员科研成果考核的通知
2025-0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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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亚热带建筑与城市科学全国重点实验室固定研究人员考核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按照《实验室固定研究人员的科研成果基本要求》(建筑实验室字[2023]第31号),实验室拟于5月份开展固定研究人员2024年度科研成果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目的

加强科研团队建设,强化科研过程管理,确保实验室科研工作围绕四个重点研究任务有序推进,进一步激发创新活力,多出成果,出高水平成果,为迎接即将到来的全国重点实验室评估打下坚实基础,提升科研成果质量。

二、考核对象

实验室2024年度在岗在聘固定研究人员(院士除外)。

三、科研成果考核有效期限

本次考核科研成果应为2024年1月1日-12月31日产出。科研成果的统计,将以学校考核系统中的科研成果数据为基础,经本人进一步补充修改完善并确认签字为准。

四、考核内容及标准

对固定研究人员科研考核的内容及评判标准将严格按照《实验室固定研究人员考核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和要求执行。

五、成立考核领导小组

为确保考核工作顺利推进,实验室拟成立考核领导小组,成员包括:

组长:赖远明

副组长:吴波

成员:彭长歆、倪阳、吴建营、孟庆林、范悦、崔宏志、黄正东、高凌波

考核领导小组职责为:①审议考核流程及考核材料;②确定团队最终考核结果;③裁决争议事项。

考核领导小组下设工作小组,主要由各团队负责人和秘书组成,成员包括:李琼、杨晓春、王静、冯江、乔迅翔、付本臣、赵俊贤、郑大鹏、王世福、戚冬瑾、陶金、黎燕文、赵渺希等;工作小组职责为:①审核考核材料;②对考核等级给出初步意见;③复核争议事宜。

五、时间安排

材料提交:5月27日-6月5日

实验室初审:6月6日-10日

考核工作小组评审:6月11日-18日

考核领导小组结果审议:6月19日-25日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赵洁、彭焕红

联系电话:020-87110701

材料提交邮箱:arosklsbs@scut.edu.cn


                                               亚热带建筑与城市科学全国重点实验室

                                            2025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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