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6年度自主研究课题立项申请的通知
2015-0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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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推进建筑科学领域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工作,加强实验室科研团队建设,加大高层次人才培养力度,亚热带建筑科学国家重点实验室根据修订后的《自主研究课题管理办法》,按照国家财政部和学校主管部门对中央专项经费管理的有关精神,提前开展2016年度自主研究课题的立项工作。具体事宜如下:

一、申请范围

自主研究课题的申请,要围绕我室核心研究内容和重点研究方向,组织科研团队开展持续深入的系统性研究。实验室主要资助以下五类自主研究课题:

1、结合国家重大社会需求,开展多学科交叉融合,针对一些重大前沿科学问题开展具有前瞻性和原创性的联合攻关,设立重点自主研究课题。

2、在基础学科领域开展持续深入的系统性研究,解决重要的科技问题,设立面上自主研究课题。

3、以培养院士、长江学者、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等高层次人才为目标,设立人才培养基金自主研究课题。

4、为了促进年轻后备人才的成长,鼓励青年科技人员,尤其是40岁以下的研究人员开展自主创新研究,设立创新探索自主研究课题,并加强对创新探索性课题的支持力度。

5、针对获批国家重大重点项目,实验室将给予配套研究经费支持,设立重大项目配套自主研究课题。

二、申请对象

自主研究课题的申请者必须为实验室固定研究人员,具体资格条件如下:

1、重点自主研究课题申请者一般应具有正高职称;

 2、人才培养基金自主研究课题申请者一般应具有副高以上职称,同时获得省部级以上能体现科研能力和学术水平的称号;

3、创新探索自主研究课题申请者一般应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

4、重大项目配套自主研究课题申请者必须当年(或前一年)获批国家重大、重点项目(以正式批文和通知为准),如国家“863”和“973”计划项目、科技部“十三五”支撑计划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大重点项目等。

5、实验室鼓励申请者与其它学科交叉融合,共同研究,优先资助国际合作,因此研究团队中可以有外单位人员,但课题负责人必须是实验室固定研究人员。

6、凡已经承担实验室2项(及以上)在研自主研究课题的负责人原则上不能在下一年度继续申请自主研究课题;当年拟结题的课题、重大项目配套以及人才培养立项的课题不包括在统计之列。

7、课题申请人如已经承担1项在研重点自主研究课题,在下一年度原则上不能申请重点自主研究课题。

8、滚动支持的自主研究课题只适用于重点课题且最多持续资助3年。课题负责人必须每年向评审专家组详细汇报课题进展情况,专家组将根据课题汇报情况再决定下一年度是否持续滚动支持。

三、资助额度

1、重点自主研究课题拟设3~5项,单项资助额度50~100万元左右。

2、人才培养基金自主研究课题拟设3项,单项资助额度10~30万元。

3、创新探索类自主研究课题拟设12项,单项资助额度10~15万元。

4、重大项目配套自主研究课题将根据每年获批实际情况立项,单项资助额度一般在20万元左右。

四、申请进度安排

1、网上申报程序

2016年度自主研究课题的申请统一通过网络申报管理系统进行,课题申请者需于2015年10月18前在实验室网站自主课题申报系统填报并提交《自主研究课题审批表》,实验室通过申请资格审核后提交本人签名确认的纸质版《自主研究课题审批表》1份。

2、审批程序

实验室成立自主研究课题评审专家组对课题进行评审。根据实验室【2014】年35号文件的精神,自主研究课题立项评审将试行聘请部分校外专家担任评审委员的做法。具体为拟在实验室每个核心研究方向聘请1-2名校外专家,与部分实验室学术委员会委员及学科带头人,共同组成评审专家组。实验室将于2015年10月下旬对自主课题进行答辩评审,评审结果11月初公示,公示期后报学校主管部门审批备案。

3、课题立项

(1)评审程序:①由课题申请人(或指定人员)对所申请的自主课题基本情况以PPT形式进行总体汇报;②评审专家组成员针对课题申请人的汇报情况提问;③评审专家组将进行协商并对所有参加答辩自主课题进行无记名投票表决,半数以上成员同意立项即为通过;④根据同意立项课题具体情况给出资助额度以及研究内容的调整和修改建议。

(2)重大项目配套自主研究课题的立项,仍需提交《自主课题审批表》,但可不参加专家组评审答辩,实验室将根据国家正式批文和通知直接立项。一般配套额度为20万元左右。

(3) 对于获批为两院院士、长江学者、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员、“千百十人才工程”国家级培养对象和省级培养对象、入选教育部“新世纪人才支持计划”、珠江学者等学术称号的,实验室将以自主课题立项形式直接给予配套经费支持,一般配套额度为国家级称号20万元、省级称号10万元。

4、签订科研合同

实验室于2015年11月中旬前与获批立项的课题负责人签订科研合同、完成立项程序。2016年初划拨首批研究经费。

联系人:赵洁、彭焕红

E-mail:zhaojie@scut.edu.cn,arosklsbs@scut.edu.cn

Tel:020-22236019,Fax:020-22236019 

申报并提交纸版申报书截止日期:2015年10月18日



附件:《实验室自主研究课题网上申报操作指南》 



亚热带建筑科学国家重点实验室

二〇一五年九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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