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积极申报华南理工大学自主研究课题的通知
2009-11-26
文章来源:未知浏览次数:50

华南理工大学亚热带建筑科学国家重点实验室

建筑实验室字[2009]20

关于积极申报华南理工大学自主研究课题的通知

各实验中心、各子实验室、全体固定研究人员:

20091125上午,学校召开紧急科研工作会议,传达财政部、教育部关于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管理使用精神,同时布置拟于12月初开展华南理工大学自主研究课题的申报立项工作。实验室要求所有符合申报条件的固定研究人员高度重视这项工作,时刻关注科技处网页相关信息发布,积极踊跃申报。现将相关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1、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性质

此项经费是由中央直接下达我校的专项科研业务费,由学校实行统筹管理,将以设立自主研究课题的形式按年度划拨使用经费,课题研究期限一般为2年。该项经费的开支范围主要包括:设备费、材料费、测试化验加工费、差旅费、会议费、国际合作与交流费、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费、劳务费、专家咨询费等;不得开支有工资性收入的人员工资、奖金、津补贴和福利支出,不得购置大型仪器设备,不得分摊学校公共管理和运行经费,不得偿还学校债务,不得支付罚款、捐赠、赞助、投资等。

2、自主研究课题类别

拟设立的华南理工大学自主研究课题分为四个类别:自然科学;人文社会科学;引进人才;在校学生。

3、申报条件

年龄在40以下的本校青年教师均可以提出申请;

若拟申报长江学者、国家杰出青年基金、教育部新世纪人才培养对象的研究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5岁以下;

若拟申报两院院士的正高职称人员,年龄可放宽至60岁;

引进人才或留学归国人员,年龄在45岁以下均可以提出申请;

品学兼优且具有较强科研潜质的在校本科生(本硕博联读生)和在读研究生、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均可以提出申请。

本申报条件若与科技处正式发出的通知内容有不一致的地方,以科技处的通知为准。

4、申报程序

申请人填写学校统一的立项申请书,按要求向科技处提交申报材料,学校组织专家评审,评审通过后正式立项并签订任务书,项目实施、验收或评价。遴选和组织项目原则上每年一次,已获支持尚未结题的不能申请新项目。

5、相关注意事项

由于学校关于申报自主研究课题的申请书表格尚未正式发布,请各位研究人员时刻关注科技处网页相关通知,及时下载相关表格,按科技处通知要求准备申报材料;

一旦科技处发出正式的通知,将会要求在非常短的期限(如一周)内提交申报材料,请有意申报的研究人员提前做好准备;

关于本次申报校内自主研究课题的相关事宜,可向实验室办公室彭焕红老师咨询(电话22236019;邮箱arosklsbs@scut.edu.cn)。也可咨询本人所属学院的科研秘书。

         亚热带建筑科学国家重点实验室

          二〇〇九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