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亚热带建筑科学国家重点实验室迎接验收工作会议的通知
2009-0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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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单位:

根据《国家重点实验室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第十五条的规定:“国家重点实验室建设期限一般不超过两年”,我校亚热带建筑科学国家重点实验室将于2009年底接受科技部的验收。为确保验收顺利通过,学校定于2009930900在第一会议室召开迎接验收工作会议,请迎接验收工作组成员和重点实验室负责人以及主要学术骨干参加,组织和协调迎接验收工作。

 

 

 

科技处

   2009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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