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南理工大学发光材料与器件国家重点实验室 关于申报2023年度自主研究课题的通知
华南理工大学发光材料与器件国家重点实验室现正式启动2023年度自主研究课题申报工作。本年度自主研究课题面向国家重点实验室固定人员和博士后人员,请符合条件的人员积极申报并填写申请书,在2023年7月25日前将申请书纸质版报送至本国家重点实验室大楼W213室,同时发电子版至skllmd@scut.edu.cn。
一、自主研究课题的设置
根据科技部、财政部的有关规定,自主研究课题应围绕重点实验室的主要研究方向开展持续深入的系统性研究和探索性自主选题研究。同时实验室旨在为青年科技人员提供发展的平台和科研支持,帮助青年科技人员争取更高层面的竞争性科研项目和人才项目,促进青年科技人员的成长。2023年度自主研究课题(A类、B类)按如下设置:
1、自主研究课题 A类:由实验室固定科研人员申报,每项支持20万元,其中青年学者(不大于40岁)支持项目数不少于60%。申报课题内容应契合实验室研究方向,能够为重点实验室发展提供有力支撑,鼓励开展持续的系统性研究工作。
2、自主研究课题B类:由实验室博士后申报,每项支持10万元。申报课题内容应契合实验室研究方向,能够为重点实验室发展提供支撑。
二、自主研究课题的限项规定
1.作为申请人同年限申报1项实验室同类项目不多于1项;
2.主持的实验室项目未结题前不能申报新项目。
三、自主研究课题的执行期限
自主研究课题执行期原则上不超过两年。
四、自主研究课题的结题验收
自主研究课题执行期满时需按要求提交结题报告,并附成果证明材料。实验室将对提交的结题报告进行结题验收评价,根据合同完成情况做出结题和不予结题的评定。
结题报告不得迟于课题执行期的次年提交。
华南理工大学发光材料与器件国家重点实验室自主研究课题申请书.docx
华南理工大学
发光材料与器件国家重点实验室
2023年7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