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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4年中国政府奖学金年度评审工作的通知 |
发布时间: 2024-04-02 浏览次数: 1138 |
各位中国政府奖学金生: 根据《关于做好2024年中国政府奖学金年度评审工作的通知》(留金来管〔2024〕11号)、《华南理工大学中国政府奖学金年度评审细则》(华南工外〔2021〕5号)和《华南理工大学2024年中国政府奖学金年度评审实施方案》,现将2024年奖学金年度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对象 2024年9月之后将继续享受中国政府奖学金的学生(名额性质为计划内),包括无法按原计划于2024年7月毕业拟申请延期的学生,以及2023年奖学金评审不合格被中止奖学金资格拟申请恢复奖学金的学生,均须参评。 二、评审内容和评审意见 1.年度评审主要根据学生在过去一学期的道德品行、学习成绩、学习/科研态度、活动表现四方面情况,对每名学生进行定量打分和定性评价。 2.评审意见分为合格和不合格,原则上总分60分及以上者为合格。对于不合格的学生,学校将提出中止奖学金或取消奖学金的具体处理建议。 三、评审流程 1.4月18日前,国际教育学院组织召开奖学金评审说明会。 2.4月24日前,参评学生通过CSC号登录信息系统,提交自评信息。 3.4月27日-28日,参评学生进行年度评审现场汇报。 4.5月11日前,考评人登录系统,为学生打分并填写考评人意见。 5.5月13日-14日,学校中国政府奖学金年度评审工作小组根据学生自评、考评人评价结果,讨论决定评审意见后在系统提交,并将评审结果进行公示。 6.5月24日前,国际教育学院将中国政府奖学金年度评审报告上报国家留学基金委。
华南理工大学国际教育学院 2024年4月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