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自由看待发展---阿玛蒂亚•森
阿玛蒂亚•森于1933年生于印度,几十年去国离乡,至今仍然保持印度国籍。1953年,他在印度完成大学学业后赴剑桥大学就读,1959年获博士学位,曾执教于剑桥大学、德里大学、伦敦经济学院、牛津大学等;1987年在哈佛大学担任经济学和哲学教授,次年返回英国,任剑桥三一学院院长。1994年,他曾当选为美国经济学会主席,1998年获诺贝尔经济学奖。
《以自由看待发展》(Developments Freedom)是阿马蒂亚·森获得诺贝尔经济学奖第二年,即1999年出版的一本里程碑式的著作。这本书综合了森多方面的研究成果,提出了一个以“自由”为核心观念的理论框架,对发展的各方面问题作了系统的阐述。全书主要内容如下:在对“自由”的内涵、形式、层次、作用等基本范畴进行阐释的基础上,森构建了以人的可行能力为基础、以自由为核心的发展观。相比旧式狭隘发展观,这种发展观涵盖的信息基础更广、包容性更强,为全面评判社会发展开创了一条新思路。森从自由视角出发,根据大量经验研究资料,并结合经济学、伦理学、哲学思想理论,深入分析了实质性自由在处理饥荒、贫困、妇女地位、市场、粮食、民主、文化、人权等社会发展问题中的重要作用,从而论证了“自由既是发展的首要目标,也是促进发展的重要手段”这一理论命题。此外,森指出在肯定市场机制、经济增长对改善人类生活做出的基础性贡献的同时,我们还必须看到理性思考、价值观念以及制度、机构在提高人的可行能力、扩展人的实质性自由过程中发挥的重要力量。为此,我们需要政治民主、公共讨论和政府责任。
这本书的主题,是森在卷首开宗明义地提出的发展观:“本书论证,发展可以看作是扩展人们享有的真实自由的一个过程。”聚焦于人类自由的发展观与一般的发展观形成了鲜明的对照。森把他所持的自由的发展观同狭隘的发展观作了对比。所谓狭隘的发展观,是把发展定位于纯经济目标,包括国民生产总值的增长、社会产品的丰富、个人收入的提高、科学技术的进步,以及管理的现代化等等。森指出,所有这些目标都属于工具性范围,是为人的发展服务的,而人的最高价值标准只能是自由。(跟之前读到的幸福课程中所说的人的最高价值标准是幸福虽然有所不同,但是两书中对追求个人发展这一点却十分相似)。正因为如此,他认为发展必须要求消除那些限制人们自由的主要因素,即贫困以及暴政,经济机会的缺乏以及系统化的社会剥夺,忽视公共设施以及压迫性政权的不宽容和过度干预。
在书中,森用大部分篇幅(第四至十章)论述了自由如何促进发展,而缺乏自由、压制自由如何阻碍发展的问题。所涉及的领域包括贫困、市场与政府的作用、民主、饥荒、妇女、人口和粮食、文化传统等等。书中还具体分析了5种手段性自由,它们分别为人们享有的实质自由做出贡献,又相互联系而增强其共同的作用。
自由在书中分为实质性自由和工具性自由。实质性自由包括免受困苦——诸如饥饿、营养不良、可避免的疾病、过早死亡之类——的基本的可行能力,以及能够阅读计算、享受政治参与等等的自由。他认为实质自由一方面由法律规定的各种自由权利来保证,另一方面又涉及在发展中要实现的、一个社会为其成员提供的各种“资格”。比如说,失业者有资格得到救济,收入在最低标准线以下的人有资格得到补助,每一个孩子有资格上学受教育。
关于工具性自由,森列举了五种不同的形式:
一. 首先是政治自由,也可以说是民主,主要表现为言论自由和普选,森在书中阐述了政治权利是发展目标所包含的“自身固有”的要素,并具体论证了政治自由与其他几项手段性自由结合起来在发展过程中的正面作用。
二. 其次是经济条件,表现为参与贸易和生产的机会,这是指个人享有的运用其经济资源于消费、生产或交换的机会。人们拥有各种经济资源如劳力、知识、土地、工具,而市场机制提供了各种经济资源自由组合的最好机会。但是发展中国家的市场机制大多发育不全,因此发展的过程基本上是用自由市场取代传统经济形式(或其他形式)对人、对资源、对经济活动的束缚、限制和干预。;
三. 社会机会,指的是在教育、保健等方面的社会安排。森认为包括中国在内的若干亚洲国家的高速发展得益于教育的普及,是社会机会发挥了重要作用的正面例子。书中引用大量实证研究资料说明,促进基础教育、基本保健、性别平等等社会机会,对解决发展中国家面临的许多难题(包括控制人口增长的挑战)所发挥的积极作用。
四. 透明性担保,意指人们在社会交往中需要的信用,它取决于交往过程的公开性、对信息的发布及其准确性的保证。森强调,自由市场机制经常被理解为一种建立在纯粹个人私利之上的安排,事实上,市场机制的有效运作取决于一个强有力的价值规范体系。它需要坚实的法治基础来支持交易涉及的各种权利,还要求普遍遵守的行为准则来保证契约协议的履行。因此,透明性担保与健全的市场机制紧密相连。
五. 防护性保障措施,即为了济贫、赈灾、救急、扶助老弱病残等目的而建立的社会安全网。以人为中心的发展,迫切要求消除最严重的贫困,并改善最需要帮助的人的福利状况,因此建立防护性保障是发展过程中的一项基本建设。
在书中,五种不同形式的自由是互相联系、互相补充、互相促进、互相结合以扩展一般性人类自由的。森认为,惟有凭借自由这个综合视角,才能合理地评估各种制度、机构,以及有关发展的状况。
书中我认为对我们本人第二震撼的就是森对所谓的“亚洲价值观”-民主自由妨碍经济发展的论调(也成李光耀命题)的强烈反驳。他对1993年春天维也纳人权会议作了回顾。会上,若干国家的代表在发言中反对大会在全球范围内一般赞同基本的政治和公民权利,特别反对把它们应用到发展中国家,其理由是,重点必须放在与重要物质需要相关的“经济权利”上。而问题的严重性在于,它是一些发展中国家官方倡导的一种确立已久的分析模式。在这里,森把问题化简为:“什么应该是第一位的?是消除贫困和痛苦,还是保障那些其实对穷人来说没有多少用处的政治自由权利和公民权利?”书中批判了那种不是把民主作为经济发展的前提而是结果的观点。对于所谓穷人一般不关心公民和政治权利的命题,他反驳道:“政治和公民权利能够有力地唤起人们对普遍性需要的关注,并要求有恰当的公共行动。对于人们的深切痛苦,政府的反应通常取决于对政府的压力,这正是行使政治权利(投票、批评、抗议等等)可以造成重大区别的地方。这是民主和政治自由的‘工具性’作用的组成部分。”他进一步指出,最根本的问题是,政治自由和公民自由本身具有直接的重要性,而这,无须通过在经济方面的作用而间接地得到证明。森强调说,这种对政治自由的剥夺是压迫性的,即使未曾导致其他有害影响,也应受到谴责。
到底有没有一个统一的“亚洲价值观”的存在?对此,森持有明确的否定态度。他认为,东西方文化的差异并没有像有些人所强调的那么严重,并指出:“真正的问题不在于亚洲传统中是否存在非自由的观点,而在于是否存在倾向自由的观点。”因此,有理由认为,所谓“亚洲价值观”就是,其中以秩序、纪律和“国家权利”为由,漠视自由权和其他自由的思想,以特殊性为由,排拒普适性的思想,就本质而言,只是为亚洲的一些权威主义政治安排提供正当性依据而已。他说;“李光耀命题的基础是特选的、有限的信息,其实,没有什么普遍性的证据表明权威主义政府以及对政治和公民权利的压制确实有助于促进经济发展。”相反,他确信来自不同文化国度的人们完全可能分享共同的价值观,在谋求发展的过程中,赞同和信守对于自由的重要承诺。
不过,我认为对于大半生都在西方度过的森来说,他毕竟倾向于西方的价值观;他关于自由和发展的观念,也必然建立在这上面。相对于所谓的“亚洲价值观”,他把这些看作是现代的观念、过激的观念,并且毫不讳言自己是左倾的。我认为他在如何在一片满布穷人和文盲的土地上扩展自由和实现发展的设想未免过于乐观了一些。然而,无论如何,他的著作以自由的硬度突破发展的藩篱而集中了我们的理性思考,这是可感激的。我认为本书最重要的是,他给出了一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