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生的枷锁
毛姆著 张柏然 张增建 倪俊译
上海译文出版社
毛姆(1874-1965),英国著名的小说家与剧作家,他的作品取材广泛、洞悉人性、被誉为“最会讲故事的作家”,《人生的枷锁》是他的代表作,具有明显的自传色彩。他的其他主要作品有《刀锋》、《月亮和六便士》等。一个偶然的机会,我在豆瓣上看到了有关毛姆《人生的枷锁》和《月亮和六便士》的书评,题材和探讨的问题刚好都是我喜欢的,但我依然吃惊发现豆瓣上的书评居然有8.9,我想这应该是本值得一读的书。
要拜读这样一部作品最好是读原著,如果读不了原著,至少选择一个比较好的译本。对于一个懂点英语又不愿意读原著的中国读者,一个好的译本基本上有几个特征:1.由比较出名的译者翻译;2.由比较知名的译文出版社负责校对出版;3.译文禁得起时间和读者的考验。前两项特征都比较好判断,我们从出版的年份和出版社的名气可以略知一二,至于译文是否经得起时间和读者的考验是个很直接的市场反应,没有读过原著和译文的人可以从一些书评上获取一些简单的信息,然后靠着自己直觉的判断和书友的佐证决定是否阅读这本书,其次是否选择这个版本这个译者的译文。于是我选择的是张柏然、张增建和倪俊合译的版本,1983年,上海译文出版社,虽然1983年距离现在已经过去将近三十年,不难断定其中有些翻译已经和时下用语相去甚远,也与现代读者对于译文的喜爱有了一点不同,但经过将近三十年的沉淀,这个译本依然不停再版,无疑使为大部分读者喜爱是经得起时间和读者考验的。一个好的译本永远不是完美的,总会有一点瑕疵,和一点遗憾,但是对于再现小说的精髓和主题不会有太大的影响。
小说《人生的枷锁》的主人公菲利普.凯里的父亲是一名出色地医生,母亲原先则是一个容貌出众却一贫如洗的姑娘,虽然无亲无故哦却是身出名门,这本是一桩带点浪漫色彩的结合。可是菲利普的父亲早逝,留下了一笔不小的遗产,可是菲利普的母亲不善理财加上体弱多病,虽然深爱年幼有天生残疾(跛脚)的菲利普,但在菲利普十岁时还是撒手人世,留给菲利普的仅仅是一笔一千英镑左右的遗产和几张照片。按照遗嘱,凯里牧师将成为菲利普的监护人并代为管理遗产知道菲利普成年才能自主使用这笔遗产。
年幼的菲利普便跟随着伯父凯里牧师来到了布莱克斯泰勃。威廉.凯里牧师在布莱克斯泰勃郊区出任牧师一职,他笃行教义,信奉上帝,每日过着一成不变的生活,从书店里大量购入书籍但是却甚少翻阅,他对侄子菲利普要求严格,为人刻板而冷漠。牧师太太是个心肠柔弱的女人,膝下无儿无女,尽管丈夫冷漠自私却人一心侍奉着,她虽然视菲利普如己出,但却不知道如何关心疼爱菲利普。由于菲利普天生残疾,自小便内向孤僻而敏感,加上父母双亡,来到大伯牧师家过着寄人篱下的生活更是越发自卑孤僻敏感。
随后的日子里,菲利普听从伯父的安排进入了皇家公学念书。在这里菲利普读过了难熬的几年读书生涯,从一开始因为身体残疾而被歧视嘲笑,到经历了短暂而不值一提的友谊,到成为优等生,乃至挣脱出皇家公学放弃升学,菲利普的性格越发孤僻敏感,在我看来甚至有点敏感过头,就拿他那段在往后回顾前生时甚至无法说出名字的友情,因为他的自卑孤僻和敏感,还有一点难以理解的占有欲使得一段看似好不错的友情最后还是无疾而终,菲利普却不曾反省自己在这段友情中为何会被抛弃而是一味地躲在自己的世界里,用着一个残疾的眼光去看待周遭的一切。虽然菲利普在皇家公学求学的日子称得上不幸和饱受摧残,而公学里的老师、同学缺乏同情心,对待菲利普的方式粗暴而冷漠,但这当中菲利普自身的性格和因身体残疾造成的孤僻敏感也让他在皇家公学的日子变得更加让人无法忍受。但是至少庆幸一点,在菲利普十二岁那年,学校里掀起一股笃信宗教的热潮,菲利普显得十分虔诚。他先是在《福音书》里看到,而后又在大教堂牧师布道时听到关于“信念能移山”的基督信条;圣诞节回到家里,再经过大伯的一番解释,他对上帝具有回天的神力这一点深信不疑。他热烈而虔诚地祈求万能的上帝在新学年开始前治愈他的残疾。随着指定日期的临近,他愈加心诚。到了开学的前一天晚上,他冒着严寒,赤裸着身子,跪在光秃秃的地板上向上帝作祷告,可是他的跛足依然如故。他旁敲侧击地 询问大伯:“假如你祈求上帝做某件事,心也够诚的,结果事情却没发生,这说明什么?”牧师回答说:“只能说明心还不够诚。”菲利普想起保姆给他讲过的关于捉鸟的故事:如果能在小马尾巴上撤一撮盐,就能轻而易举地将鸟逮住。可惜谁也没法挨近小鸟。想必“信念”也是如此:谁也没法心诚到足以挨近上帝。于是他得出结沦:他大伯一直在耍弄他。这时的菲利普已经开始朦胧地意识到了宗教的虚妄,等到他稍事年长有了选择的判断和能力,便彻底与宗教断裂。
离开皇家公学的菲利普向伯父争取到了机会在德国呆了两年,在这里他认识了海沃德。他对年轻的菲利普产生了巨大影响。这位诗情洋溢的青年表面看来风流潇洒充满才气,对世界充满了探知欲和关于诗情的才气,他在年幼的菲利普前侃侃而谈,而事实上却是个生活在美好幻想中的人,以至于在往后很久以后,菲利普才意识到,他年轻时非常欣赏的不过也是个异想天开、思想肤浅而一事无成的人。他不懂得在人生的旅途上,非得越过一大片干旱贫瘠、地形险恶的荒野,才能跨入活生生的现实世界。所谓‘青春多幸福’的说法,不过是一种幻觉,是青春已逝的人们的一种幻觉;而年轻人知道自己是不幸的,因为他们充满了不切实际的幻想,全是从外部灌输到他们头脑里去的,每当他们同实际接触时,他们总是碰得头破血流。看来,他们似乎成了一场共谋的牺牲品,因为他们所读过的书籍(由于经过必然的淘汰,留存下来的都是尽善尽美的),还有长辈之间的交谈(他们透过健忘的玫瑰色的烟雾来回首往事的),都为他们开拓了一个虚假的生活前景。年轻人得靠自己去发现:过去念到过的话,全是谎言,谎言,谎言;而且每一次的发现,又无疑是往那具已被钉在生活十字架上的身躯再打入一颗钉子。不可思议的是,大凡每个经历过痛苦幻灭的人,由于受到内心那股抑制不住的强劲力量的驱使,又总是有意无意地再给现实生活添上一层虚幻的色彩。对于菲利普来说,世上再不会有比海沃德为伍更糟糕的事了。海沃德这个人是带着十足的书生气来观察周围一切的,没有一丁点儿自己的看法;他很危险,是因为他欺骗自己,达到了真心诚意的地步。他真诚地错把自己的肉欲当作浪漫的恋情,错把自己的优柔寡断视为艺术家的气质,还错把自己的无所事事看成哲人的超然物外。他心智平庸,却孜孜追求高尚娴雅,因而从他眼睛里望出去,所有的事物都蒙上了一层感伤的金色雾纱,轮廓不清,结果就显得比实际的形象大些。他在撒谎,却从不知道自己在撒谎;当别人点破他时,他却说谎言是美的。他是一个理想主义者。
结束了在德国学习的两年,菲利普回到威尔克斯泰勃,按照伯父牧师的想法原是希望菲利普能够继续完成学业最后继承牧师的职位。可是这时候的菲利普已经不再相信上帝的存在,对无法选择的宗教产生了极大的抵触。期间他也在伦敦的会计师事务所呆过一段时间,但是最后还是无法坚持又回到了家里。在家的几个月他认识了比他年长许多的威尔金森小姐。或许是出于对海沃德风流韵事的嫉妒,也或许是出于对爱情的蠢蠢欲动,菲利普和威尔金森小姐发生了一段有点畸形的恋情。菲利普根本就不爱威尔金森小姐,甚至在某种程度上认为威尔金森小姐粘人又不可理喻,但是菲利普因为年幼残疾承受的不幸让他敏感而富有同情心。威尔金森小姐带给了菲利普关于法国、艺术的浪漫幻想,但菲利普离开威尔克斯泰勃前往巴黎学习绘画在某种程度上也是想要逃离威尔克斯泰勃烦人的一切,包括牧师宗教还有威尔金森小姐的纠缠。
初到法国的菲利普感到了一丝快慰,似乎已经远离了威尔克斯泰勃的一切,终于可以无拘无束开始自己的美好前程,他相信自己在艺术上是充满天分的。在法国他认识了很多对他往后人生影响重大的人,落魄诗人克肖郎、一同学习绘画画家劳森、克拉顿,还有可怜的范妮.普赖斯小姐。落魄诗人克肖郎终日泡在巴黎某个小酒馆里,写点上不了台面的小诗发表在报纸上挣点钱换酒喝度日。他和他的情妇生活在落魄的平民窟养着几个小孩,情妇却和别的男人有染,他依然日复一日地醉生梦死,在酒醉的一刻侃侃而谈对艺术和人生的见解,对年轻的菲利普来说,落魄诗人克肖郎居然有几分大隐隐于市的高人的气质。可是克肖郎最终也不过是个落魄的诗人,才气有限,关于艺术侃侃而谈的也不过是些老生常谈,但对那些年轻又没有什么人生经验的小伙子来说,克肖郎的言行无疑被神化了,而他对人生的看法也是消极被动的。他大半生的落魄,从年轻才情横溢到中年落魄酒馆借酒度日到年老流落伦敦等到诗集出版而死在了菲利普的阴暗的小公寓床上,不过是人生消极的一种反映。他送给菲利普一张极其廉价的波斯地毯并告知菲利普人生的秘密就在此,需要他自己去了悟。而了悟的秘密居然是:人生没有意义,只是过程,波斯地毯上纷繁复杂的工序和色彩不过是为了完成而完成,是没有意义的。这样的人生感悟对菲利普的影响是巨大的,虽然菲利普解开这个谜底的时候已经经历了半生劳碌和奔波,经历了时艰。而画家劳森是这群人当中看起来最光鲜的一个,早早成名,成名后的道路也平顺,他曾是菲利普的好友,他们曾在那个酒馆里谈论艺术的见解,讨论人生,哲学,也曾一度与海沃德等几个成为好友。人年轻的时候总有几个可以谈天说地的朋友,可是时日久长因为种种缘故,这样的情谊也逐渐淡去,最后彼此从熟悉到陌生乃至疏离。毛姆在描述菲利普和劳森、海沃德和菲利普之间消失的情谊如是写到:生活中就有这样的事:你接连数月每天都碰到一个人,于是你同他的关系便十分亲密起来,你当时甚至会想没有了这个人还不知怎么生活呢。随后两人分离了,但一切仍按先前的格局进行着。你原先认为一刻也离不开的伙伴,此时却变得可有可无,日复一日,久而久之,你甚至连想都不想他了。 而可怜的范妮.普赖斯小姐也是菲利普在巴黎学习绘画的同学,她是个奇怪的女人,不讨人喜欢,说话刻薄,长得也不好看,但是她对菲利普算是挺好的,交他绘画的技巧。但是普赖斯是个没有绘画天分的人,却坚性只要努力就一定会有所成就,最后她在极寒交迫中死去。普赖斯的死亡让菲利普意识到天分的重要性,他开始思考自己是否真的能在艺术这行取得一点成就,最后他听取了直言普赖斯没天分的画家的一席话,毅然放弃了在巴黎一切回到了威尔克斯泰勃。
而期间真心疼爱但爱得笨拙的伯母骤然离世,这个可怜的女人,大半生围着冷漠的丈夫转,为了这个孤僻敏感的侄子伤心。菲利普虽然难过却发现他的伯父虽然丧妻依然过着和之前没什么不同的生活,这也是菲利普为何在他伯父弥留之际居然说出让我和我的妻子在一起这样的话而震惊。人生总是要向前的,菲利普最后决定想他父亲一样选择医生作为自己的职业。在人生第三个开端上,菲利普带着全新的人生哲学来到伦敦圣路加医学院。原本这一切看起来似乎重要要走上顺坦的大道,菲利普却在这里认识了女招待米尔德丽德。米尔德丽德算不上是个美女,是个极度浅薄肤浅的女人,但是她却让菲利普神魂颠倒吃足了苦头。她一点都不爱菲利普甚至以愚弄利用菲利普,第一次她狠狠地拒绝了菲利普跟了一个已婚之夫跑了,最后那个男人抛弃了她。她怀着另一个男人的孩子来找菲利普,菲利普仍炙热地爱着她。为了照顾米尔德丽德,让她留在他身边,尽管那时候菲利普身边已经有了善解人意的诺拉,菲利普仍然一头热切地为米尔德丽德奔前走后,支付她的一切开销,照顾她的虚荣,甚至抛弃了诺拉。可是米尔德丽德就是一个不知廉耻不懂感恩的女人,最后居然还和菲利普的好友格里菲斯勾搭上。菲利普在这场爱情和友情中收到双重的打击,等他回神诺拉有了新的情人,这时的菲利普才把精力投入到医学的学习当中。米尔德丽德把菲利普的人生搅得一团糟,可是这一切却并没有过去,就在菲利普在医院的学习工作慢慢步入正轨的时候,他再次遇到米尔德丽德。这时候的米尔德丽德已经沦落风尘,她可怜的小女儿也生活的很糟糕。菲利普对米尔德丽德的爱情已经彻底成为过去,但是这时候的菲利普已经结识了阿特尔涅一家人并从他们身上了解到人性的善良,所以菲利普心无芥蒂地帮助米尔德丽德离开了妓女的行当,支付其米尔德丽德和她小女儿的开销,让他们住在他家里,只需要米尔德丽德为他做点家务照管下他的生活,直到米尔德丽德身体好点找到工作。然而米尔德丽德根本不相信世上是真的有纯粹的善良,她认定菲利普依然为她神魂颠倒。虽然米尔德丽德试图勾引菲利普但是却失败了,恼羞成怒的米尔德丽德趁菲利普上学实习时毁坏了家中的一切带着女儿消失了,而更糟糕的是,为了负担米尔德丽德的无度的开销,菲利普买的股票一下全部亏损了。走投无路的菲利普最后得到了阿特尔涅一家的帮助,在一家服装店工作,最后开始设计一些服装,渡过了艰难的时期。直到菲利普大伯去世,菲利普继承了大伯的遗产才得以重新返回医学院学习。最后菲利普完成学业成为了医生,最后还和阿特尔涅的大女儿莎莉终成眷属。
阅读这本书的时候,心情随着主人公的际遇起伏,无奈、同情、可怜、轻视、可笑、憎恨、各种情绪连带着各种人物各种际遇而分明。或许在一开始读书的时候,还能带着健康人的偏见去看待菲利普,越是读到后面越是为这曲折精彩的一生感慨。一部伟大的作品不是就应该有这样的感染力吗?
《人生的枷锁》的主人公菲利普是个天生残疾的人,这也是造成他早年性格孤僻敏感的主要原因。身为健康人的我在开始之初始终无法理解菲利普的痛苦,无法感同身受,甚至觉得他的敏感孤僻简直到了一种小题大做的地步,他不能体谅他伯母对他无私笨拙的爱,无法体恤一个刻板牧师冷漠但是苦心地安排,他总是为自己的任性找借口。这样的偏见让我一开始就不太喜欢这个主人公。看到小菲利普在皇家公学的遭遇,我忍不住同情这个身体残疾的孩子,但是一开到他那种故作姿态和内心脆弱不堪和对健康的同伴那种疯狂嫉妒时,虽然同情但是却无法喜欢这样的人物。因为他的内心极度敏感,在周围健康人严重很小的一件事情都很有可能刺探菲利普脆弱的神经。一方面他渴望友情渴望像个正常人一样,一方面他的性格和他所处的现实都注定他无法在这个敏感的年纪收获一生诚挚的友情。年纪渐长,他似乎终于交上一两个能够谈论文学艺术的志同道合的朋友,可惜所谓的友情却在经年流转中消逝,菲利普始终是个可怜儿孤独的人,直到他经历了各种曲折最终在一贫如洗之时才结交到忘年而诚挚的知己,并从中获得快乐。
菲利普向往爱情,但在爱情面前却是个十足的白痴,他钟情于肤浅淡薄的女子,疯狂地为她算得上是倾家荡产,最后换来的不过是爱情和友情的背叛。当他不计前嫌帮助米尔德丽德的时候,竟然再次遭到她没有良心的对待。菲利普在往后和莎莉的结合,其实在我看来已经没有多少爱情的影子,不过是他经历起伏后安于平静开始面对生活平淡的一种选择。
菲利普从年少时的懵懂无知,到青年时的莽撞,最后到中年的了悟,似乎都是为了摆脱人生的枷锁。他走了不少弯路,以至于前半段日子看起来碌碌无为,后半段还是不可逆转地要为生活工作。到底人生的枷锁是什么,这本小说所阐述的未必就是你心目中的那个人生的枷锁。一开始我都认为菲利普这样的人最后还是悲剧下场,可是作者最后居然让他了出一点悟性回归生活,还偶像剧式地在最后收获了爱情。如果说这本书我不甚喜欢的地方,大概是菲利普最后和莎莉的结合。在我看来写到菲利普成为医生,去找寻自己的西班牙梦或许更加适合整个故事的基调,可是他最后放弃了追寻已久的旅行梦,决心安定下来和莎莉结婚是在是有点出乎我的意料。作者笔下的菲利普饱尝人间艰辛,历尽世态炎凉,最后得出结论:生活就像一条波斯地毯,虽说色彩斑斓,令人眼花缭乱,实质上却毫无意义。人生的枷锁到底是那身躯的残疾、宗教的束缚、艺术上天赋的缺位、经济上的不够独立、情欲的纠结还是一个年轻人从懵懂少年到安身立命的中年经历的思想成熟和对人生意义的了悟?尽管在作家笔下,主人公算是摆脱了情欲的纠缠,卸却了人生职责的重负,似乎进入了心清神净的“大悟大彻”之境,最后甚至还有了“否极泰来”的结局,然而这样的人生了悟却多少带有点宿命论和消极的色彩。可是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我们的人生也像菲利普的那样,在流转经年中苦苦挣扎,自命不凡地做过很多选择,最后还是回归到所谓的正途当中,而些选择带我们走过的弯路看似是一种曲折弯路,但是他们也是对人生感悟有所帮助的,而所谓的正途,不过是安身立命,摆脱了年少无知的冲动,青年莽撞的冲动,最后放下思想包袱回归生活的一种体现。这点我到觉得和中国哲学当中的安身立命、三十而立等思想相似,因为菲利普也是在三十多岁才开始回归到现实生活的安稳中,而年轻时的他也曾为爱疯狂、也曾因为宗教的束缚挣扎过,也曾围着艺术谈天说地过,可是这一切最终还是要回归到生活当中去。《人生的枷锁》是一本庞杂的书,它借用菲利普的经历探讨了许多深刻而沉重的话题,很是引起人的思考,虽然它的思想未必是迎合所有人的,不过对于处于人生岔口需要思考的人,这不失为一本好书。
2011级研究生 邓洁雯 2011221263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