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级/专业:

        根据学校《关于开展2023年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暨校长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关于开展2023年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将学院评选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个人提交

申请者将《统计表》及相关证明材料,于9月22日(周五)17:30前连同相关证明材料交至班长/级主任处(相关要求以班级通知为准),过期视为自动放弃,不得补交申请或证明材料。

二、班级评定

各班级根据学院奖学金评定文件中的要求进行排序,并于9月25日(周一)17:00前进行班级公示,班级公示2日。

三、班级上报

各班于9月27日(周三)17:00前,将申请人材料纸质版、统计表纸质版交至造纸楼A210办公室处, 其中评优小组全体成员及每位提交材料的同学需在班级汇总的《统计表》中签字确认,以示对班级公示的材料内容及排序无异议。汇总表电子版请发送至llxin@scut.edu.cn、huangmh97@scut.edu.cn。

四、学院评定

10月10日前,学院组织评定并公示人选,其中博士需参加差额答辩。

轻工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3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