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史中的纪律】四大党章:强化组织纪律

2021.05.07

国共合作形成后,极大地促进了全国革命潮流的发展。共产党自身组织在革命的滚滚洪流中不断得到发展壮大。

  从党的三大到四大,各地党组织的发展速度加快,河北、山西、浙江、江西、江苏等地都出现了党的地方委员会或支部。然而,此时党在组织上仅设有执行委员会和地方委员会,并未建立基层党组织。这种情况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党组织的发展壮大,不利于革命形势的发展。

  为加强党对日益高涨的革命运动的领导,进一步增强党在宣传、组织和群众等方面的工作,1925年1月11日至22日,中国共产党在上海虹口召开了第四次全国代表大会。这次大会统计的党员人数为994人,是三大党员人数的2.3倍。

  在全国党员人数迅速增加,党员的流动性相较以往更加频繁的背景下,党的四大通过了《中国共产党第二次修正章程》。修改后的党章突出了党的基层组织建设,以及对党员的进一步严格管理。主要变化有两点:

  首先,四大党章明确指出:“我们党的基本组织,应是以产业和机关为单位的支部组织,至于在小手工业者和商工业的办事人中,不能以机关为单位组织支部时,则可以以地域为标准。支部的工作,不能仅限于教育党员,吸收党员,并且在无党的群众中去煽动和宣传,帮助他们组织俱乐部、劳动学校、互助会……”

  这是党章第一次将支部作为党的基本组织,并将支部建设提到关系革命形势发展的高度。这与党的四大的方针政策是一致的。

  中共四大确定了党的组织路线是加强党的领导,扩大党的组织,使党群众化。大会通过《关于组织问题之决议案》,将原党章中“有党员五人至十人均得成立一小组”的规定,改为“有三人以上即可组织支部”,并且决定将党组织建设的重点,转移到支部建设上来。与此相适应,党章明确突出支部的核心作用,为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提供了明确的方向,加快了各地党组织的发展速度。

  时任中共湘区委员会书记的李维汉就是积极发展党的基层组织的杰出代表之一。1925年6月,李维汉前往衡阳潇湘女子中学召开党员骨干会议,成立中共湘南区委,之后在他的领导下,湖南省武冈县、安化县、湘潭银潭寺、临澧县、宜章县等地成立或增设多个隶属中共湘区委的支部。而就全国范围而言,到1925年10月,不少原来没有党组织的地方,如云南、广西、安徽、福建等地都建立了党组织。

  其次,四大党章将第四章有关纪律的条文由9条增加到10条,规定:“凡党员离开其所在地时必须经该地方党部许可,其所前往之地如有党部时必须向该党部报到。”

  这一规定以基层党组织大发展为前提。只有各地广泛建立了基层党组织,党员才有可能实现流动报备。

  对于这一条规定,毛泽东堪称遵守的模范。1925年8月,毛泽东组织韶山农民开展“平粜阻禁”运动,后被湖南省长赵恒惕电令逮捕。在湘潭、韶山党组织和群众的帮助下,他离开韶山去长沙。来到长沙,毛泽东立刻向中共湘区委员会报告韶山农民运动情况,就农民问题同湘区委员会的同志交换意见。

  1925年9月,毛泽东由长沙动身赴广州,途经宜章途中,会见中共宜章地方执行委员会书记高静山,探讨对湖南农村阶级状况的看法。在广州期间,他还到中共广东区委同陈延年等人商量工作,研究农运、工运等问题。即使在大革命失败后,全国笼罩在一片白色恐怖中,他仍坚持每到一处主动与地方党组织联络。

  在共产党自身强化组织纪律的影响下,共产党领导的工人运动也呈现出高度的组织纪律性。

  1925年2月,由李立三、邓中夏等人领导的上海纺织工人“二月罢工”,像烈火一样席卷日资纱厂。罢工之初,工人们虽然表现出强烈的斗争性,但也呈现出“原始状态,乱如纷丝,不可梳理;狂如怒马,不可羁勒”的混乱状态。邓中夏、李立三等人凭借领导罢工的丰富经验,立即成立了罢工总指挥处和各厂工会。工会成立后,由各厂选择“勇敢能干者为该厂代表”,组织工会代表会。同时组建工人纠察队,“维持秩序,安慰人心,并劝导不明白的工友莫上工”。

  2月9日罢工全面开始后,李立三在讲话中重申了七项条件,强调了罢工要遵守秩序,听从指挥,团结奋斗,坚持到底。正是凭着工人阶级的强大力量和严密的组织纪律性,“二月罢工”从2月9日一直持续到月底,参加罢工的工厂发展到22家,工人达四万多人,形成了上海日商纱厂工人有史以来的第一次反帝大罢工。这次罢工也被称为五卅运动的前奏。

  严明的纪律是马克思主义政党的重要特征,它是中国共产党从幼稚走向成熟、从弱小走向强大的重要法宝。党的四大对党章进行第二次修订,突出党支部作为基层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规定党员离开其所在地时必须进行报备。这些规定适应了加强党的建设的新要求,使党的纪律规定随着时代步伐的迈进不断完善。

(文章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杂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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