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监办公室组织集中学习监督执纪“四种形态”

2015.10.13

10月12日,纪监办公室召开会议,集中学习近期王岐山重要讲话精神,开展“三严三实”第二专题研讨。纪监办负责同志带领大家共同学习了王岐山同志在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座谈会和在福建调研时的重要讲话精神。王岐山同志强调,打铁还需自身硬,在全面从严治党中,纪律检查机关担负着监督执纪问责的重要职责,自身建设更要过硬,严管就是厚爱,信任不能代替监督,要用严明的纪律管住自己,建设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王岐山指出,“党内关系要正常化,批评和自我批评要经常开展,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党纪轻处分和组织处理要成为大多数;对严重违纪的重处分、作出重大职务调整应当是少数;而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的只能是极极少数。”王岐山要求,纪委要聚焦聚焦再聚焦,围绕“四种形态”,把监督执纪问责做深做细做实。

大家进行了深入的讨论,一致认为,“四种形态”传承了我们党“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一贯方针,贯穿了管党治党“全面”和“从严”的根本要求,体现了治标和治本相结合的战略思想。纪检监察机关作为党内的监督机关,履行“监督执纪问责”的职能,纪检监察干部要在思想认识、责任担当、方法措施上跟上中央要求,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以严明的纪律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会议还围绕“三严三实”第二专题“严以律己,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自觉做政治上的‘明白人’”,深入开展集中讨论学习。大家纷纷表示,“严以律己”的主题和王岐山同志近期讲话精神一脉相承,和我们当前的工作很契合;作为纪检监察干部,更要加强自身道德修养,严以律己,学思践悟,提升思想认识、转变执纪方式、拓展监督举措,做深做细做实监督执纪的“四种形态”,不断增强监督执纪实效。(文/纪监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