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首页  bf  学院通知  公务通知> 正文
  • [12月5日前]关于报送贯彻执行《华南理工大学章程》情况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6-11-29  浏览次数:13

    院办各位同事及领导:

        根据关于报送贯彻执行《华南理工大学章程》情况的通知http://oa.scut.edu.cn/announcement/infoAnnouncementForMenHu.do?moduleId=&typeCode=&readType=&dateRange=&pkId=38902,请于12月5日之前根据通知要求。结合《华南理工大学章程》(点击下载)各条款内容,将[物理与光电学院]《华南理工大学章程》实施情况对照台账(点击下载)中相应贯彻执行情况回复至本邮箱lzqiao@scut.edu.cn,明确到学院的工作台账已按照学校牵头负责部门和学院相应管理人员工作分工具体落实到人。请各位根据台账任务要求,对已执行的任务进行总结,对尚未执行的任务提出工作举措、明确完成时限(直接填写在台账的任务和举措栏即可)。

        请各位按时回复,由我汇总后统一报送至党委办公室、学校办公室,不明之处请咨询主管院领导。
        特此通知
    学院办公室
    2016年11月29日
    附学校通知:
    各相关单位:
        《华南理工大学章程》(以下简称《章程》)经教育部核准发布后,学校于2014年11月发文公布施行(华南工〔2014〕67号),要求各单位认真组织学习,深入贯彻执行。
        为了解各单位贯彻执行《章程》情况,进一步推进落实《章程》,请各单位认真对照《<华南理工大学章程>实施任务对照台账》(见附件)和《章程》内容,对已执行的任务进行总结,对尚未执行的任务提出工作举措、明确完成时限,于2016年11月15日前将材料报送至学校党委办公室(学校办公室)(电子版即可,发送至j2db@scut.edu.cn)。
        联系人:赵楷,联系电话:87112451
        附件:《华南理工大学章程》实施任务对照台账
    党委办公室
    学校办公室
    2016年10月31日
    附件资料
    «返回上一级公务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