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促进硕士研究生科研能力与学术水平的提高,保证硕士学位论文的质量,依据华南理工大学《研究生在学期间取得学术成果基本要求(2020 年修订)》,医学院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在申请学位时,应达到如下与学位论文相关的要求:
学生类型:学术型硕士
适用学科:临床医学(专业代码:100200)、基础医学(专业代码:100100)
一、基本要求
研究生申请学位取得的学术成果须以学位论文形式完整呈现,是学位论文评价的重要支撑和参考,学位论文是进行学位评定的主要依据。
成果要求:
(1)硕士研究生以第一作者身份至少发表 1 篇 SCI/EI 论文或至少 1 篇中国核心期刊(包含科技部核心期刊和北大核心期刊)论文;
或(2)以共同第一作者(排名前两位)身份在 JCR(期刊引证报告)3 区及以上的 SCI 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
或(3)以共同第一作者(排名前三位)身份在 JCR(期刊引证报告)2 区及以上的 SCI 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
或(4)以排名前三位作者在 JCR(期刊引证报告)1 区的 SCI 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
二、其他规定
(1)期刊认定以论文录用时版本为准,文章第一署名单位为华南理工大学,署名参照“医学院成果署名规范要求”相关文件执行;
(2)上述成果必须是学位论文的一部分或全部,与学位论文无关的学术成果不符合学位申请要求;
(3)发表论文不包含综述、摘要和短篇;
(4)以条件 1 申请学位的硕士研究生,论文第一作者应为申请学位者本人;论文第一署名单位须为:华南理工大学医学院、附属或教学医院。论文通讯作者单位需署名华南理工大学;
(5)以条件 2 或 3 或 4 申请学位的硕士研究生,论文排名第一作者应为申请学位者本人或华南理工大学在校师生。
学生类型:专业型硕士
适用学科:临床医学(专业代码:105100)
一、基本要求
研究生申请学位取得的学术成果须以学位论文、专利或软件著作权的形式完整呈现,是学位论文评价的重要支撑和参考,学位论文是进行学位评定的主要依据。
学位论文是评定研究生学位的主要依据,其学术内容必须包含研究生先进性学术成果。鼓励研究生毕业前在本专业领域公开发表学术论文和取得专利专著等学术成果。
二、其他规定
申请学位的硕士研究生,论文第一作者应为申请学位者本人;论文第一署名单位须为:华南理工大学医学院、附属或教学医院。论文通讯作者单位需署名华南理工大学。
备注:本标准适用于 2026 级及以后入学医学院的硕士研究生,2026 级以前的硕士研究生可按入学时的规定执行,亦可按修订后的规定执行。
上述条款中未尽事宜,由华南理工大学医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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