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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医学院2025-2026学年第二学期本科专业类招生培养专业分流的通知
日期:
2026-0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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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为进一步深化本科教育教学改革,提升本科教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落实“以生为本”办学理念,现按照《华南理工大学本科专业类招生培养学生专业分流指导意见》(华南工教〔2025〕15号)相关规定,开展2025-2026学年第二学期本科生专业分流工作。


一、分流原则

1.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提前公布分流方案,并做好宣讲引导工作,确保分流工作的透明度和公平公正性。

2.学生个性发展原则。分流时不得预设各专业接收人数限制,尊重学生个性化发展需求,允许学生按个人意愿自由选择专业。

3.资源动态优化原则。 须根据各专业教学运行的实际情况,对师资、设备等教学资源进行动态调整和优化配置,以适应学生个性化发展需求,确保教学质量和专业可持续发展。


二、组织机构

1.专业分流工作小组:

组  长:张译月

副组长:张云娇

组  员:(专业负责人)刘再毅、(教指委)张春玉、辛学刚、王强、杨琼、(班主任)都小姣、何欣榆、禤子慧、吴顺梅、苗茁然

2.专业分流监督小组:

组长:桑成好

副组长:何华宇

组  员:梁淑颖、梁钊源、(学生代表)谭心蕾、潘灵图


三、分流对象、专业范围

分流对象:2025级临床医学类本科生(其他年级已确定专业且降级至2025级临床医学类的学生和已录取到专业的2025级各类学生,不参与专业类分流)

专业范围:临床医学专业和医学影像学专业


四、分流工作安排

1.2026年3月16日-3月23日,学院组织各专业负责人进行专业介绍、分流方案解读,引导学生选择合适的专业;

2.2026年3月24日-3月30日,学生通过本科教务管理系统填写专业分流志愿申请;

3.2026年3月31日-4月2日,学院统计审核分流志愿信息,并确定拟分流名单;

4.2026年4月3日-4月7日,学院网页公示拟分流名单,学生如有异议,可向专业分流工作监督小组提出书面申诉。

5.2026年4月9日前,学院上报公示无异议的分流名单报本科生院备案,并在系统完成学生专业确认并提交学校本科生院审核。

未尽事宜,由学院专业分流工作小组负责解释。



附件1:医学院本科生专业分流本科教务管理系统学生报名操作流程.docx


医学院

2026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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