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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南理工大学医学院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申请学位取得 学术成果基本要求(适用于 2025 级)
日期:
2025-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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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促进硕士研究生科研能力与学术水平的提高,保证硕士学位论文的质量,依据华南理工大学《研究生在学期间取得学术成果基本要求(2020 年修订)》,医学院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在申请学位时,应达到如下与学位论文相关的要求:


学生类型:学术型硕士

适用学科:临床医学(专业代码:100200)、基础医学(专业代码:100100)

一、基本要求

研究生申请学位取得的学术成果须以学位论文形式完整呈现,是学位论文评价的重要支撑和参考,学位论文是进行学位评定的主要依据。

成果要求:

(1)硕士研究生以第一作者身份至少发表 1 篇 SCI/EI 论文或至少 1 篇中国核心期刊(包含科技部核心期刊和北大核心期刊)论文;

或(2)以共同第一作者(排名前两位)身份在 JCR(期刊引证报告)3 区及以上的 SCI 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

或(3)以共同第一作者(排名前三位)身份在 JCR(期刊引证报告)2 区及以上的 SCI 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

或(4)以排名前三位作者在 JCR(期刊引证报告)1 区的 SCI 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

二、其他规定

(1)期刊认定以论文录用时版本为准,文章第一署名单位为华南理工大学,署名参照“医学院成果署名规范要求”相关文件执行。

(2)上述成果必须是学位论文的一部分或全部,与学位论文无关的学术成果不符合学位申请要求。

(3)发表论文不包含综述、摘要和短篇;

(4)以条件 1 申请学位的硕士研究生,论文第一作者应为申请学位者本人;论文第一署名单位须为:华南理工大学医学院、附属或教学医院。论文通讯作者单位需署名华南理工大学。

(5)以条件 2 或 3 或 4  申请学位的硕士研究生,论文排名第一作者应为申请学位者本人或华南理工大学在校师生。

 

学生类型:专业型硕士

适用学科:药学(专业代码:105500)

一、基本要求

研究生申请学位取得的学术成果须以学位论文、专利或软件著作权的形式完整呈现,是学位论文评价的重要支撑和参考,学位论文是进行学位评定的主要依据。

成果要求:

需要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本人署名第一(导师署名除外,下同),在中文期刊(CSCD  中国科学引文数据库来源期刊或北京大学《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来源期刊或中国科技期刊卓越行动计划入选项目)发表学术论文一篇。

2、本人署名第一,在所在学科 SCI 期刊发表学术论文一篇。

3、本人署名前二,在所在学科分区二区或以上 SCI 期刊发表学术论文一篇。

4、本人署名第一或者导师第一、本人第二授权中国发明专利一件。

5、本人署名第一,申请发明专利一项并可以公开检索;或获得软件著作权一项。

6、华南理工大学为作者单位,本人署名前三,在 IF 大于等于 10 的 SCI 期刊发表学术论文一篇。

特别说明:

1、以上所有成果均为研究性论文,综述性论文除外;除非特别注明,华南理工大学均为第一单位。

2、论文接收(录用证明)等同论文发表,但是学生和导师要共同保证论文在接收之日起 1 年内刊出。

3、期刊分区以科睿唯安分区为准。如下国际重要期刊等同于影响因子为

10:PNAS、NAR、EMBO Molecular Medicine;该期刊列表每年由学院学术委员会视需要更新。如下一区刊物被排除:PLoS ONE ,此刊物视为二区。

4、以上成果需与学位论文相关,即成果具体体现在学位论文哪个章节(综述章节之外)。建议列出相关的具体页码、并可提供不超过一页纸的详细说明,作为学位论文的一部分。 

二、其他规定

(1)期刊认定以论文录用时版本为准,文章第一署名单位为华南理工大学,署名参照“医学院成果署名规范要求”相关文件执行。

(2)上述成果必须是学位论文的一部分或全部,与学位论文无关的学术成果不符合学位申请要求。

(3)发表论文不包含综述、摘要和短篇;

(4)以条件 1 申请学位的硕士研究生,论文第一作者应为申请学位者本人;论文第一署名单位须为:华南理工大学医学院、附属或教学医院。论文通讯作者单位需署名华南理工大学。

(5)以条件 3 或 6 申请学位,论文排名第一作者应为申请学位者本人或华南理工大学在校师生。

 

学生类型:专业型硕士

适用学科:临床医学(专业代码:105100)

一、基本要求

研究生申请学位取得的学术成果须以学位论文、专利或软件著作权的形式完整呈现,是学位论文评价的重要支撑和参考,学位论文是进行学位评定的主要依据。

学位论文是评定研究生学位的主要依据,其学术内容必须包含研究生先进性

学术成果。鼓励研究生毕业前在本专业领域公开发表学术论文和取得专利专著等

学术成果。

二、其他规定

申请学位的硕士研究生,论文第一作者应为申请学位者本人;论文第一署名单位须为:华南理工大学医学院、附属或教学医院。论文通讯作者单位需署名华南理工大学。


备注:本标准适用于 2025 级及以后入学医学院的硕士研究生,2025 级以前的硕士研究生可按入学时的规定执行,亦可按修订后的规定执行。

上述条款中未尽事宜,由华南理工大学医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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