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毕业生离校前实验样品、实验材料及废弃试剂处理与交接工作的通知
日期:
2021-0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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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77

各实验室:

为规范实验室实验样品、实验材料及废弃试剂的管理,消除实验室安全隐患,请各实验室及其毕业生在离校前做好以下工作:

1.不需要的实验样品、半成品及包装物(沾染化学品)、废弃化学试剂以及近期实验活动产生的废液、空瓶、碎玻璃、实验垃圾等,实验室应按照学校回收指引规定及时清理、整理,向学院统一申报,按照学校安排交由有回收资质的公司处置。

2.实验室废弃物应包装稳固、密封,所有包装物外均须粘贴橘黄色危废标签,回收明细表、标签信息填写完整;废弃化学试剂应分类封箱,采用隔板、泡沫填充,避免碰撞。

3.毕业生经手购买的易制毒、易制爆、压缩气体、液化气体等实验材料及相关购买凭证,务必与导师做好交接手续。

4.需要保留的实验样品、半成品,应贴好详细标签(成分、制备时间、浓度、制作者姓名),分类妥善保管,并与导师做好移交工作。

5.对于实验室清理出的有再使用价值试剂物品,各单位要本着减少环境污染、减少试剂存量及降低实验室危险废弃物处理费用的目的,在实验室之间合理安排试剂、物品的调剂。对于单位内调剂后尚有使用价值的化学试剂等物品,可通过学校“化学品管理平台”进行校内调剂。

6.在《研究生毕业离校通知书》“导师意见栏”增加“该生经手、管理的危险化学品、实验样品、废弃物已妥善清理、交接”内容,并由导师予以确认;师生共同签署的移交清单一式两份,分别留底。

请各实验室安全管理员认真组织并督促相关导师及毕业生按以上要求切实做好离校前的实验材料(特别是危险化学品)的移交和处理工作。各实验室统一汇总废弃物回收需求,于2021年6月5日前将“华南理工大学实验室废弃物回收处置台账”(见附件)发送至yangkl@scut.edu.cn,学院将安排收运、转移工作。请密切关注后续回收通知。

华南理工大学回收处置台账.xlsx

  

医学院办公室

2021年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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