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南理工大学医学院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申请学位取得学术成果基本要求(适用于2018级及以后)
日期:
2019-11-13
浏览量:
8902

一、基本要求

(1)硕士研究生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SCI/EI论文或至少1篇中国核心期刊(包含科技部核心期刊和北大核心期刊)论文;

或(2)以共同第一作者(排名前两位)身份在JCR(期刊引证报告)3区以上(3)SCI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

 

二、其他规定

   1、对于2017级及以后临床医学专业申请跨专业攻读本院博士学位者,经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通过,并且学位论文答辩获得优秀者,可提前一年申请学位,并且对硕士阶段学术论文发表不做要求,但博士阶段应高于博士研究生申请学位所需发表学术成果的最低要求。

2、发表(含被录用)学术论文且该论文必须同时满足:

1)学术论文内容应与学位论文的专业方向相符,与学位论文无关的研究内容不符合本要求;

2)发表论文不包含综述、摘要和短篇;

3)论文第一署名单位及通讯作者单位必须为华南理工大学医学院或华南理工大学医学院附属广东省人民医院或华南理工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二医院;

4)以条件1申请学位的硕士研究生,论文第一作者应为申请学位者本人;以条件2申请学位的硕士研究生,论文第一作者应为申请学位者本人或华南理工大学在校生。



                                             

医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

201911 12


地址:中国广州市番禺区广州大学城华南理工大学B2大楼

邮编:510006

电话(Tel):+86(0)20 81182623(办公室) 81182620(招生) 电子邮箱:scutyxy@scut.edu.cn

2009-2014华南理工大学医学院版权所有 粤ICP备050843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