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学院本科生各班级:
为做好我院2026学年本科生国家助学金及捐赠助学金评选及推荐工作,根据学校《关于做好2026学年本科生国家助学金及捐赠助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院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
本学年经学校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全日制本科生。
二、指标分配及评选要求
我院2026学年各项助学金的名额、资助标准、面向年级、申请条件及材料要求,详见附件1《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2026学年各项助学金名额及评选要求》。
三、评选程序
1.学生申请。各班级要向全体同学公布各项助学金的所有信息,接受学生申请。由学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填写相关申请材料。各项助学金的申请表须双面打印,不得擅自改变申请表原有格式。
2.初审。学院根据分配指标和评选要求,对申请者的资格和材料进行初步审核,确定推荐人。推荐人确定后,在学院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学院将所有推荐学生的名单通过学生管理信息系统助学金管理与申请模块报送。
3.复核。学校将学院推荐的学生名单及相关材料进行审核和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
4.审批。公示无异议后,学校将受助生名单及相关材料报资助单位审批确定。
四、评选要求
1.评选应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
2.助学金受助学生须为本学年经学校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并严格按照申请条件评选。
3.各项助学金不得拆分,不得挪作他用。如有违规行为,将按照学校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五、报送时间、地点及要求
1.纸质版材料10月8日(周四)下午17:00前交至麟鸿楼103进门处;其中2025、2026级学生统一交至E1辅导员办公室处。纸质材料须用回形针固定,不要用订书针。
2.电子版材料以姓名命名打包,10月7日下午17:00前发送至邮箱13126280353@163.com。
联系人:钱慧荣
联系电话:020-87110265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6年10月1日
附件1: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2026学年各项助学金名额及评选要求.xlsx
附件4:中集助学金受资助学生2025-2026学年评价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