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5年研究生社会捐赠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5-09-24 浏览量:496

材料学院各研究生:

为激励研究生勤奋学习、刻苦钻研、勇于创新,部分企业单位在我院设立了捐赠奖学金。现就我院2025年研究生社会捐赠奖学金的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名额分配、奖励标准和评选条件

1.评选范围为学制期限内、全日制非定向在读研究生,各类社会捐赠奖学金的具体评选对象、年级范围、名额分配、奖励标准和评选条件等按照捐赠协议的相关要求执行(见附件1)。

2.研究生阶段所有成果只能用于申请一次奖学金,不得重复使用,如申请不成功,成果可以继续使用。

3.已提交国家奖学金的同学如需申请社会捐赠奖学金则须重新提交奖学金申请表。

4.已获得2025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者不能同时享受社会捐赠奖学金(有特殊要求的除外)。

二、评选程序

1.由研究生本人提出申请,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根据《华南理工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研究生各类奖学金评审办法(试行)》对学生的申报材料进行评审。

2.学生申请提交材料:

(1)填写《华南理工大学2025年校级奖学金审批表》(附件2)或捐赠方指定的申请表(见附件3-8,其中,金发科技奖学金填写附件3,温氏筠诚奖学金填写附件4,彩霞展翅计划奖学金填写附件5、附件6、附件7,比亚迪奖学金填写附件8)。

(2)相关获奖证明、发表论文、授权专利等科研成果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均需导师签字(各类证明材料请按照“附件9”指引进行操作打印)。

(3)捐赠方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详见(附件1)各类奖学金的具体要求及备注信息。

3.提交时间:

申请者于9月28日下午5点前将相关纸质版证明材料交至麟鸿楼103室,并同步填写科研及获奖情况统计表(表格见下面链接)。

【腾讯文档】2025年研究生社会捐赠奖学金科研成果及获奖情况统计表

三、其他注意事项

1.学生所有成果申报材料的有效期截止到2025年8月31日,申报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成果不能重复使用(即曾经获得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社会捐赠奖学金的成果不能在本次申报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时重复使用),仅提交以第一作者发表的学术成果。

2.获得2025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者不能同时享受捐赠奖学金。

3.申请人要确保参评奖学金材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若发现有学术造假或者学术成果重复利用的行为,一经查实,除取消本次参评资格外,还将依据校纪校规给予严肃处理。

4.申请表格均须学生本人认真填写,使用宋体小四号字体,单倍行距,采用A4纸双面打印;申请人签名处须本人亲笔签名。

5.逾期不报或材料不全者作弃权处理。

联系人:丘老师   联系电话:87110265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5年9月24日

附件1:2025年研究生捐赠奖学金名额分配表.xls 

附件2:华南理工大学2025年社会捐赠奖学金审批表.doc

附件3:华南理工大学2025年度“金发科技奖学金”申请表.docx

附件4:温氏筠诚奖学金申请表.docx

附件5:华南理工大学彩霞展翅计划奖学金审批表.doc

附件6:2025年彩霞展翅奖学金学生科研成果及获奖情况统计表.xlsx

附件7:“彩霞展翅计划奖学金”导师推荐书.doc

附件8:华南理工大学比亚迪奖学金申请审批表(研究生).doc

附件9:科研成果证明材料操作指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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