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材料学院2024学年家庭经济困难本科生认定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4-09-06 浏览量:1366

 

 各班级:

 为做好我校2024学年家庭经济困难本科生认定工作,根据《华南理工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与管理办法(2019年修订)》(华南工学〔2019〕9 号,以下简称认定办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工作对象

 我校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在校本科生

 二、认定工作的组织机构

 参照《认定办法》第六条、第七条规定执行

 三、认定依据和等级

 参照《认定办法》第四章执行

 四、认定工作程序

 参照《认定办法》第五章执行

 五、认定工作相关材料

 1.《华南理工大学家庭经济困难本科生认定申请表》。

 2.学生相关证明材料(现有材料,如下岗证、残疾证、低保证、病历证明等)复印件。

 3.评议小组、认定工作组认定及审核的工作记录材料。

 六、特别提醒

 1.困难认定工作是开展资助工作的重要依据,是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安心就学的重要环节,务必对困难认定做到“不漏掉一名学生”。

 2.学生应当如实反映家庭经济情况,务必做到“不谎报一名学生”。

 3.被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登录学生信息管理系统完善个人基本信息、家庭基本信息、联系信息、银行账号(同时在学校统一支付平台绑定)。


 请各班完成以下工作:

 1、收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建档申请,申请需包含以下材料:

 (1)《华南理工大学家庭经济困难本科生认定申请表》(附件2);

 (2)学生相关证明材料(现有材料,如下岗证、残疾证、低保证、病历证明等)复印件。

 2.各班以班主任为组长,由学生代表(班委或一般学生)组成人数为奇数的评议小组,召开参加的民主评议(线下),严格依据《认定办法》(附件1)第四章规定确定学生的经济困难等级:特别困难、比较困难、一般困难对申报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经济困难等级给出评议意见(认真填写民主评议及理由)完成经济困难等级认定,并完成以下过程性材料;

 (1)填写电子表格《XX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建档汇总表》(附件3),9月17日(周二)晚10点之前,发送至兼职辅导员邮箱:664293107@qq.com

 (2)《XX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建档汇总表》打印,评议组长手写签名,放置于本班贫困建档材料最前面。

 2、为避免材料缺失,请将每位学生的材料按照下列顺序排列,并用【回形针固定】,整个班级的材料用【金属夹或文件袋固定】。

 3、请各班及时上交本班的贫困建档材料(纸质版),以免耽误认定结果系统录入。五山校区于9月18日(周三)中午12:00之前交到麟洪楼103办公室;大学城校区于9月18日(周三)中午12:00之前交到C7办公室,谢谢合作!


附件1:华南理工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与管理办法(2019年修订).pdf

附件2:华南理工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2024修订).docx

附件3:XX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建档汇总表.xlsx


联系方式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五山路381号/广州市番禺区广州大学城 邮政编码:510641/510006

Address: No. 381 Wushan Road, Tianhe District, Guangzhou / Guangzhou University City, Panyu District, Guangzhou Postcode: 510641/510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