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聘任条件
1. 身体健康,年龄一般不超过60周岁(1965年7月1日后出生)。
2. 能认真履行指导教师职责,了解和掌握国家、学校有关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政策、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与敬业精神,
愿意为我校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事业做出努力和贡献。
3. 应从事与所指导的研究生所属类别领域相关的生产、研发及应用等工作。
4. 在本行业领域具有较强的影响力和良好的社会声誉,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2)中级专业技术职称满3年并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
(3)在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行业协会等担任重要的技术或管理职务。
5. 熟悉所指导的类别领域,具备较深厚的理论基础和丰富的实践经验。
6. 专业学位研究生校外指导教师指导学生数量原则上每届不能超过5人。
二、聘任程序
1. 聘任时间:2024年11月、2025年5月两个批次(自行选择其中一个批次提交聘任材料,无重复提交)
2. 材料提交:
(1)初次聘任(提交电子版材料、填写问卷星):
a. 纸质版材料:填写“附件1-专业学位研究生校外指导教师聘任审批表”并附上相应的职称证书复印件(中级技术职称的还需附上硕士以上学位证书复印件),职务证明必须提供证明原件;
所在工作单位对申请人的学术水平、科研项目成果、实践工作经验、指导能力等提出推荐意见,并在聘任审批表上加盖所在单位公章。
b. 电子版材料:填写问卷星 https://www.wjx.cn/vm/hDYgzaS.aspx#
(2) 续聘:(曾经聘任过,目前仍符合条件者,填写问卷星,不需要交纸版材料)(注意:有任何信息变动,如工作单位、职称等,都必须重新聘任,不能直接续聘)
电子版材料:填写问卷星 https://www.wjx.cn/vm/hDYgzaS.aspx#
3. 材料提交截止日期:2024年11月25日、2025年5月25日
4. 学院审核批准并备案:由学院完成审核,并经所属学院分会审议批准并备案。
三、其他
2024级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须按照规定时间完成校外导师聘任工作,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李老师
纸版材料提交地点:华南理工大学五山校区材料学院麟鸿楼106
联系电话:020-87112728
邮箱:msliqin@scut.edu.cn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4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