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2-2023年度华南理工大学学生会组织先进个人评选工作的通知(本科生)
日期:2023-03-21 浏览量:1851

各本科生班级: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支持和引导院学生会更好地服务青年学生成长成才,根据相关文件要求,开展2022-2023年度华南理工大学学生会组织先进个人评选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院学生会工作人员、本科生各班级班委会负责人均可参评先进个人。

二、申报项目

优秀学生会组织骨干

三、申报条件:

1.理想信念坚定。政治面貌应为共产党员或共青团员,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积极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品行端正、作风务实、乐于奉献,具有全心全意为广大同学服务的觉悟和能力。共青团员应在智慧团建系统报到并按时缴纳团费。

2.恪守学生本分。学业优良,本科生最近一学期/一学年/入学以来的学习成绩综合排名应在本班级、专业或年级前30%以内。表现突出的班级骨干,学习成绩综合排名可放宽至在本班级、专业或年级前50%以内。不得因学生工作而迟到早退、缺课旷课、荒废学业。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参与各类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在“i志愿”系统注册,自觉成为网络文明志愿者。

3.工作能力过硬。作风优良,珍惜在学生会组织工作服务同学的机会,勤奋踏实、认真履责,在推动学生会组织建设中取得突出成绩,具有广泛群众基础,得到同学拥护支持。

4.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志愿者、“青马工程”培训班学员。

5.截至202331日,担任现职不少于半年,或累计担任学生骨干不少于一年。

三、名额分配

1.各本科生班级班委会负责人最多推选一名候选人,院团委根据个人申报材料及名额择优推选本科生班级班委会负责人10名,其中2022级两名、2021级三名、2020级三名、2019级两名

2.院学生会工作人员推选5名,院学生会工作人员推选工作由院学生会组织开展,并报院团委择优推荐。

四、评选程序

1.材料申报。各班级综合推荐,班级推荐人向院团委提交申报材料。

2.人员推选。院团委依据评优细则及考核、评议结果,按照学生骨干总数的一定比例择优推选并公示。

五、工作要求

1.各班级要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开展评选,做好推荐申报、民主评议、班级公示等环节工作,在推选过程中充分征求班级同学意见。

2.各班级要按照实际情况择优推选,认真严肃开展推选工作。对申报对象进行全面了解和程序考察,不允许与其岗位简单挂钩,所有报送材料及其内容要求真实、客观。

六、报送方式

班级推荐人填写个人申报表(见附件1),并于2023322日中午1200前将申报表以邮件主题为“年级+班级+姓名+优秀学生会骨干申报表”发送至秘书部邮箱:clxyxshmsb@163.com。逾期不报者或补交拖延者将视作自动放弃。


附件1:2022-2023年度华南理工大学”优秀学生会组织骨干“申报表.docx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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