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史明理】以史为鉴—院办支部重温学习“两个决议”
日期:2021-0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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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8日,学院办公室党支部在14号楼小花园召开党史学习教育专题学习会,学习党关于历史问题的两个决议,即1945年4月党的六届七中全会通过的《关于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和1981年6月党的十一届六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学院党委常务副书记吴妙娴同志参加学习,并予以指导。
本科生第二党支部书记麦其鹏老师分享了两个《历史决议》的学习要点。他强调,尽管两个《历史决议》产生的历史条件、时代背景、所要解决的问题、确定的路线方针政策等有所差异,但都是在重大历史转折时刻对党的历史经验和教训作出的深刻总结,两个《历史决议》是我们党正确运用唯物史观总结和运用历史经验的典范。
在党史学习教育动员大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坚持以我们党关于历史问题的两个决议和党中央有关精神为依据,准确把握党的历史发展的主题主线、主流本质,正确认识和科学评价党史上的重大事件、重要会议、重要人物。”通过学习,大家对这两个决议有了更深的理解,两个决议是我们党正确运用唯物史观的光辉典范,深刻总结了党所取得的宝贵经验和经历的失误挫折,为全党统一思想、团结一致向前看发挥着重要作用。大家表示,要原原本本学好两个决议,树立正确党史观,深刻理解党史故事背后的内涵逻辑,从历史中汲取继续前进的智慧和力量。(图/文 乔湘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