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实验室废弃物统一回收的通知
来源: 系统管理员 日期: 2017-01-19 00:10:00
华南理工大学回收现场登记表.docx (13.80 KB) 

各相关单位:

经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积极努力沟通,与惠州东江威立雅环境服务公司达成废弃物回收协议,同时广州绿由工业废弃物回收处理有限公司也将恢复回收工作,为尽快清理我校积存的废弃物,消除安全隐患,现组织实验室废弃物统一收集、回收处置。为了确保回收工作安全、有序开展,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回收时间及安排

回收时间:20171019日起,具体楼栋的回收时间另行通知。

序号

回收公司

回收类别

楼栋

1

惠州东江威立雅环境服务有限公司

桶装废液

15号楼、北区一号楼

2

广州绿由工业弃置废物回收处理有限公司

桶装废液、空瓶、实验固体垃圾

五山校区:25号楼、15号楼、16号楼、逸夫工程馆、28号楼、13号楼、光纤楼、麟鸿楼、造纸A楼、造纸B楼、造纸C楼、造纸D楼、北区公管楼、北区一号楼、18号楼、20号楼、29号楼

大学城校区:B4B5B6

二、包装要求及注意事项

1. 确保桶装废液瓶盖拧紧,纸箱包装严实,回收明细表信息填写完整且粘贴牢固;

2. 本次回收范围不包含瓶装原液,不得将瓶装原液混入空瓶中;

3. 2017926日前未提交回收申报表的实验室不得参与本次回收。

三、 回收现场工作要求

1. 各单位应安排专人负责回收现场秩序维持、包装检查、回收申报表清单核对、指挥协调工作。现场监督、指导学生搬运,避免发生废液泄漏事故。如有突发事件负责组织应急处置,并报备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 各单位安全员或楼栋安全员现场统计被收运的桶装废液的桶数、空瓶及固体实验垃圾箱数,并与回收公司签字确认;

3. 各单位登记回收公司不予回收的废弃物,包括:废弃物名称、数量及责任人。现场回收工作结束后联系责任人将其退回,并置于实验室妥善存放;

4. 本单位回收工作结束后,回收现场负责人尽快将回收现场记录表(见附件)报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联系人:方雅君,联系电话:87111442

 

附件:华南理工大学回收现场登记表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171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