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科研实验室是学校开展教学、科研活动的重要基础条件,实验室安全是提升实验教学质量和科研水平的前提,也关系到国家学校财产和师生的人身安全。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消除实验室安全隐患,营造和谐、平安的实验室环境,现对我校教学科研实验室安全管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1. 加强实验室安全管理队伍建设。各学院及相关直属单位实验室主管领导为本单位的实验室安全责任人,全面负责本单位实验室安全工作。各实验室必须设立一名实验室安全管理员,负责相关实验室安全日常检查、处置安全隐患和突发安全事件、协调组织实验室安全设施建设及安全培训。
请各相关单位填写“实验室安全管理人员名单”(附件1),经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后,于3月31日前报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备案,同时将电子版发至指定邮箱。
2. 建立并实施实验室安全自查月报制度。实验室安全自查月报制度由各单位实验室安全责任人负责组织实施。各实验室安全管理员应加强实验室日常安全巡查,根据检查情况,按月据实填写《实验室安全自查表》(附件2)并报单位实验室安全责任人;单位安全责任人应及时整理归档各实验室《实验室安全自查表》,建立本单位各实验室安全档案,于每月月底前形成月度《实验室安全自查汇总表》(附件3),并将经单位安全责任人签字并盖公章的书面及电子版汇总表一并报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备案。
3. 建立并实施实验室安全随机抽查制度。根据各单位上报的《实验室安全自查汇总表》,学校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将联合保卫处、南校区教学与实验室管理办公室采取随机抽查方式对各单位实验室的安全自查工作和实验室安全状况进行检查,对有安全隐患的实验室下达《整改通知书》,要求限期整改,并将相关情况上网予以通报。
学校将逐步建立实验室安全告知制度和实验室安全准入制度,待相关条件及制度完善后,另行通知。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及检查结果将作为今后单位考核的重要依据之一。
相关工作联系人,北校区:廖秀萍 87111442 南校区: 曾琦锴 39380102
电子邮箱:sysgl@scut.edu.cn
附件: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保 卫 处
南校区管委会
二〇一二年三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