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遴选第二批校级实验室安全督查人员的通知
来源: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作者:
发布时间:
2023-10-11
各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完善实验室安全检查督查机制,推动实验室安全隐患发现和问题整改,结合《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管理规范>的通知》(教科信厅函〔2023〕5号)的相关要求,现面向全校范围遴选第二批实验室安全督查人员(包括实验室安全检查专员和学生巡查员),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安全检查专员(教职工)
1.拥有坚定的政治立场,忠诚和热爱党的教育事业,坚持立德树人,遵守宪法法律;
2.具有化学安全、生物安全、辐射安全、机电安全、建筑设施安全、安全管理、职业健康、环境保护等领域高校实验室安全管理经验;
3.关心学校建设和发展,有参与实验室安全工作的意愿;
4.年龄不超过60周岁,身体健康,能开展实验室安全现场检查、事故调查等工作。
(二)学生巡查员(学生)
1.遵守宪法和国家法规,遵守校纪校规;
2.具有较强的实验室安全观念和较高的实验室安全知识技能;
3.责任心强,积极主动,吃苦耐劳,服从安排;
4.学习态度端正,能合理的分配好学习和课余时间。
二、其他事项
1.报名安全检查专员的老师请将盖章后的单位推荐表(附件1)、专家登记表(附件2)发至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安全科邮箱sysgl@scut.edu.cn;
2.报名学生巡查员的同学请填写学生巡查员报名表(附件3)发至实验室安全协会邮箱577539950@qq.com;
3.报名时间于2023年10月20日截止,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收到报名信息后将对相关人员进行培训与考核,合格后颁发录用聘书并开展工作。
联系人:刘老师 电话:87111442 联系人:姜同学 电话:17621436437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23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