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届南方财税法高层论坛暨广东省法学会财税法学研究会 2021年年会在华南理工大学成功召开
发布人:王婉琳  发布时间:2021-12-20   浏览次数:787

20211211日,由广东省法学会财税法学研究会、广东省律师协会及华南理工大学法学院主办,华南理工大学财经法研究所、华南法税(广州)教育科技有限公司承办,广东省律师协会税法专业委员会、北京大成(广州)律师事务所协办的第二十届南方财税法高层论坛暨广东省法学会财税法学研究会2021年年会在华南理工大学成功举行。来自东吴大学、北京大学、中国政法大学、武汉大学、暨南大学、华南师范大学、华南农业大学等高等院校以及广东省律师协会、广东省注册税务师协会、广东省律师协会税法专业委员会等部门的六十余名财税法学专家、学者以及税法实务工作者参与了本次论坛。

论坛现场

本次论坛以“完善粤港澳大湾区税收协调机制的理论与实践”为主题,由开幕式、主题演讲、专题研讨、闭幕式等议程共同构成。

开幕式由广东省法学会财税法学研究会常务副会长、华南师范大学法学院丛中笑教授主持,并由中国法学会财税法学研究会会长、北京大学法学院刘剑文教授,广东省法学会邓远强副会长,我院朱文建书记、张富强教授等嘉宾致开幕辞。

刘剑文表示,希望通过本届论坛的举办,能够进一步深化与座各位专家学者和实务工作者的交流和思想火花的碰撞,进一步贯彻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引领各界对探索粤港澳合作新模式、推动合作区域和重点领域的体制机制创新产生更广泛的研究和深入的思考,为我国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提供建言献策。

邓远强提出三点意见,一是要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要始终用习近平法治思想的规范的指导和引领财税法研究,始终沿着正确的道路前进发展;二是充分发挥论坛的平台作用,以活动机制和研究手段的创新为条件,运用新思维,提出新观点,探索新理念,着眼解决实际问题;三是围绕中心服务大局,随着粤港澳大湾区建设上升为国家战略,只有充分结合大湾区自身的特点,才能最大限度地发挥粤港澳大湾区的优势。

会上,与会专家学者以“国际税捐协调对粤港澳大湾区之启示”、“横琴粤澳合作区的财税政策与法律问题”、“个人所得税法修改与粤港澳大湾区创新人才政策优化”及“企业在粤港澳大湾区‘跨区经营’的税收管理和税务风险防控要点”等主题作报告;围绕“粤港澳大湾区税收协调机制的现状与特色”、“完善粤港澳大湾区税收协调机制的难点与重点”及“粤港澳大湾区税收协调机制的创新与培育”三个单元议题,分十五个主题对粤港澳三地税制协调、企业及个人税负高、税收执法、税收争议协调机制的建立、企业的税收管理和税务风险防控要点、中国如何应对“双支柱”国际税收新规则、税收营商环境以及律师依法依规经营和纳税等问题展开交流研讨;会议评选出青年优秀论文。

据悉,南方财税法高层论坛已持续举办了十五年、二十届,论坛认真贯彻党和国家的财税改革方针政策,立足于我国财税法学术前沿问题的研究,积极为理论界与实务界的交流沟通搭建平台,以实践和问题为导向开展学术研讨,为推进我省乃至全国财税法治进程作出了积极的贡献。(文/陈泓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