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外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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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体概况

    华南理工大学法学院一直高度重视与国外法学研究机构和国际知名大学法学院的交流与合作,目前我院已与美国、加拿大、英国、德国、比利时、瑞士、挪威、瑞典、日本、泰国、印度、马来西亚等国家知名大学法学院以及港澳台高校建立了良好合作关系,并建立了教师定期互访、学生互换、学术交流的良性互动机制。

目前我院每年推荐本科生到香港城市大学法律学院学习一学期和推荐硕士、博士研究生到美国伊利诺伊大学法学院和宾夕法尼亚州立大学法学院攻读LL.M学位;选拔优秀本科生和研究生交换到英国兰卡斯特大学、美国圣托马斯大学、台湾高雄大学、加拿大不列颠哥伦比亚大学、印度德里国家法律大学等法学院学习。

近年来,我院还选派教师前往英国牛津大学,美国斯坦福大学、加州伯克利大学、罗格斯大学,挪威奥斯陆大学,香港大学,香港中文大学、台湾东吴大学等知名法学院担任访问学者和攻读博士学位;选派法学研究生和本科生前往台湾高雄第一科技大学、香港城市大学、澳门大学参加学术夏令营。

此外,学院师生还前往美国、加拿大、瑞士、印度、澳大利亚、新加坡、英国、西班牙、泰国、日本、俄罗斯等高校法学院参加国际会议进行学术交流。  

目前开展的国际交流项目主要有:  

国外短期课程项目不承认学分、不授予学位

1. 加拿大不列颠哥伦比亚大学 一个月

2. 英国兰卡斯特大学 一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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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外互认学分交流项目承认学分、不授予学位

  1. 香港城市大学法律学院 一个学期

  2. 台湾高雄大学法学院 一个学期

  3. 台湾辅仁大学法学院 一个学期

  4. 台湾高雄第一科技大学科技法律研究所 一个学期

  双硕士学位交流项目承认学分、授予学位

1. 美国伊利诺伊大学法学院 一年 LL.M

2. 美国宾夕法尼亚州立大学法学院 一年 LL.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