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监管沙盒制度已经在全球范围内受到重视,内蕴着金融市场主体从对抗性的 “身份”规制向共治性的“契约”治理转变的法理逻辑,并以基于充分合意的测试规则之构 建、基于通畅交流的制度供给之完善、基于分配正义的金融消费者保护三种形态体现在制度架构中。我国的金融监管理念应当从中汲取养分,树立一种具备开放性、兼容性的包容性监管理念,实现金融公平、金融安全与金融效率的动态平衡以及各利益相关主体的良性互动和关系协调。
关键词:监管沙盒 包容性监管 金融科技
本文载于《现代法学》2021年第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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