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江青年法学论坛》首卷征稿函
《珠江青年法学论坛》系由华南理工大学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自主创办的法学专业刊物,本刊采用“学生自主自创自办”的原则,旨在为高校学生提供一个得以扩宽研究视野与自我展示的学术园地,以此加强高校大学生的学术修养与磨砺高校大学生的学术态度。现向全国各高校的法学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征收稿件,望各位有想法、有学识、有态度的你们,一展文笔,筑成《珠江青年法学论坛》最有历史意义的第一卷。
具体征稿内容如下:
1、来稿题材、体裁不限,举凡论文、评论、书评、译文、案例评析者,均在接收之列。我们尤其欢迎关注学界及实务界当下热点问题、彰显法律人社会责任感的新锐之作。
2、本刊所发文章的作者,以投稿时指明的为限。任何文章的负责人,在接到本刊的“稿件录用通知”后,不可要求增加作者个数。
3、来稿内容应包括内容提要、关键字、正文以及参考文献。内容提要为文章主要观点之提炼,字数一般控制在500字以内。关键词一般为3至6个,体现正文核心即可。正文字数要求10000字以上并采用《中国法学》注释体例形式。
4、来稿请注明是否专投本刊,有关作者姓名、学位、职称(职务)、指导老师、单位及详细联系方式等资料请用本刊专用投稿表(点击阅读原文领取)另附一页标明一同发至编辑部邮箱,不要书写于正文中,以便本刊进行专家匿名审稿。
5、投稿方式:以word的文档格式以及附件形式发送至《珠江青年法学论坛》邮箱:scut_zjqnfxlt@163.com同时,来稿请注明作者的相关信息,包括:作者姓名、学位、职称(职务)、指导老师、单位、及详细联系方式等资料。
6、《珠江青年法学论坛》拟于每年出版两本论文集(上、下卷);第一卷投稿截止时间:2018年12月1日。
7、投稿时间截止至专家外审结束前的期间内,对作品的修改仅限于本刊编辑对错别字的修改,编辑部这段时间内不再接受作者对内容实质修改后的投稿。
8、详细信息可以点击下方“阅读原文”。如有疑问,请咨询《珠江青年法学论坛》编辑部。
单位电话:020-39380307
本刊电子信箱:scut_zjqnfxlt@163.com
通讯地址:广州大学城华南理工大学法学院B9北座204(2)
邮政编码:510006
9、本刊所采用的稿件,一律不支付稿酬,但赠送发表论文所在的当卷刊物(2—3册)。
《珠江青年法学论坛》编辑部
二〇一八年七月二十日
《珠江青年法学论坛》的论文格式要求
1、论文要有题目、作者姓名、摘要、关键词、正文及参考文献。其中摘要500字以下;关键词3-5个;参考文献不少于10篇。
2、字体全部用宋体简体,题目要求用三号字加粗,副标题要求四号字,其他标题行要求用四号字加粗,正文内容要求用小四号字;英文论文字体全部用Times New Roman,题目要求用18号字加粗;标题行要求用14号字加粗,正文内容要求用12号字;行距为固定值20磅;页边距左为3cm、右为2.5cm、上为2.5cm、下为2.5cm。
例:
题目用三号字体,宋体,加粗,居中
——如有副标题,四号,宋体,主标题偏右
姓名(宋体,四号字,加粗,段前0.5行,段后1行)
摘要(小四号字加粗):×××(小四号字)
关键词(小四号字加粗):××;××;…(小四号字)
正文部分(标题行用四号字加粗,正文内容用小四号字)
参考文献(小四号字加粗)
[1] ×××(五号字)
《珠江青年法学论坛》的论文注释体例要求
(一)本刊提倡引用正式出版物,出版时间应精确到月;根据被引资料性质,可在作者姓名后加“主编”、“编译”、“编著”、“编选”等字样。
(二)文中注释一律采用脚注,全文连续注码,注码样式为:①②③等。
(三)非直接引用原文时,注释前加“参见”;非引用原始资料时,应注明“转引自”。
(四)数个注释引自于同一资料时,注释体例为:前引①,哈耶克书,第48页。
(五)引文出自于同一资料相邻数页时,注释体例为:……,第67页以下。
(六)引用自己的作品时,请直接标明作者姓名,不要使用“拙文”等自谦词。
(七)具体注释体例:
1、著作类
①胡长清:《中国民法总论》,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7年12月版,第20页。
2、论文类
①苏永钦:《私法自治中的国家强制》,载《中外法学》2001年第1期。
3、文集类
①[美]J.萨利斯:《想象的真理》,载[英]安东尼·弗卢等著:《西方哲学演讲录》,李超杰译,商务印书馆2000年6月版,第112页。
4、译作类
①[法]卢梭:《社会契约论》,何兆武译,商务印书馆1980年2月版,第55页。
5、报纸类
①刘均庸:《论反腐倡廉的二元机制》,载《法制日报》2004年1月3日。
6、古籍类
①《史记·秦始皇本纪》。
7、辞书类
①《新英汉法律词典》,法律出版社1998年1月版,第24页。
8、外文类
依从该文种注释习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