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江青年法学论坛》征稿信息与要求
发布人:吕萱萱  发布时间:2018-11-07   浏览次数:1630

 

《珠江青年法学论坛》首卷征稿函


珠江青年法学论坛》系由华南理工大学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自主创办的法学专业刊物,本刊采用“学生自主自创自办”的原则,旨在为高校学生提供一个得以扩宽研究视野与自我展示的学术园地,以此加强高校大学生的学术修养与磨砺高校大学生的学术态度。现向全国各高校的法学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征收稿件,望各位有想法、有学识、有态度的你们,一展文笔,筑成《珠江青年法学论坛》最有历史意义的第一卷。

具体征稿内容如下:

1来稿题材、体裁不限,举凡论文、评论、书评、译文、案例评析者,均在接收之列。我们尤其欢迎关注学界及实务界当下热点问题、彰显法律人社会责任感的新锐之作。

2、本刊所发文章的作者,以投稿时指明的为限。任何文章的负责人,在接到本刊的“稿件录用通知”后,不可要求增加作者个数。

3、来稿内容应包括内容提要、关键字、正文以及参考文献。内容提要为文章主要观点之提炼,字数一般控制在500字以内。关键词一般为36个,体现正文核心即可。正文字数要求10000字以上并采用《中国法学》注释体例形式。

4、来稿请注明是否专投本刊,有关作者姓名、学位、职称(职务)、指导老师、单位及详细联系方式等资料请用本刊专用投稿表(点击阅读原文领取)另附一页标明一同发至编辑部邮箱,不要书写于正文中,以便本刊进行专家匿名审稿。

5、投稿方式:以word的文档格式以及附件形式发送至《珠江青年法学论坛》邮箱:scut_zjqnfxlt@163.com同时,来稿请注明作者的相关信息,包括:作者姓名、学位、职称(职务)、指导老师、单位、及详细联系方式等资料。

6、《珠江青年法学论坛》拟于每年出版两本论文集(上、下卷);第一卷投稿截止时间:2018121日。

7、投稿时间截止至专家外审结束前的期间内,对作品的修改仅限于本刊编辑对错别字的修改,编辑部这段时间内不再接受作者对内容实质修改后的投稿。

8、详细信息可以点击下方“阅读原文”。如有疑问,请咨询《珠江青年法学论坛》编辑部。

单位电话:020-39380307

本刊电子信箱:scut_zjqnfxlt@163.com

通讯地址:广州大学城华南理工大学法学院B9北座2042

邮政编码:510006

9、本刊所采用的稿件,一律不支付稿酬,但赠送发表论文所在的当卷刊物(2—3册)。



《珠江青年法学论坛》编辑部

二〇一八年七月二十日


《珠江青年法学论坛》的论文格式要求


1、论文要有题目、作者姓名、摘要、关键词、正文及参考文献。其中摘要500字以下;关键词3-5个;参考文献不少于10篇。

2、字体全部用宋体简体,题目要求用三号字加粗,副标题要求四号字,其他标题行要求用四号字加粗,正文内容要求用小四号字;英文论文字体全部用Times New Roman,题目要求用18号字加粗;标题行要求用14号字加粗,正文内容要求用12号字;行距为固定值20磅;页边距左为3cm、右为2.5cm、上为2.5cm、下为2.5cm


例:

题目用三号字体,宋体,加粗,居中

——如有副标题,四号,宋体,主标题偏右

姓名(宋体,四号字,加粗,段前0.5行,段后1

摘要(小四号字加粗):×××(小四号字)

关键词(小四号字加粗):××××;…(小四号字)



正文部分(标题行用四号字加粗,正文内容用小四号字)


参考文献(小四号字加粗)

[1] ×××(五号字)



《珠江青年法学论坛》的论文注释体例要求


  ()本刊提倡引用正式出版物,出版时间应精确到月;根据被引资料性质,可在作者姓名后加“主编”、“编译”、“编著”、“编选”等字样。

  ()文中注释一律采用脚注,全文连续注码,注码样式为:①②③等。

  ()非直接引用原文时,注释前加“参见”;非引用原始资料时,应注明“转引自”。

  ()数个注释引自于同一资料时,注释体例为:前引①,哈耶克书,第48页。

  ()引文出自于同一资料相邻数页时,注释体例为:……,第67页以下。

  ()引用自己的作品时,请直接标明作者姓名,不要使用“拙文”等自谦词。

  ()具体注释体例:

  1、著作类

  ①胡长清:《中国民法总论》,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712月版,第20页。

  2、论文类

  ①苏永钦:《私法自治中的国家强制》,载《中外法学》2001年第1期。

  3、文集类

  ①[]J.萨利斯:《想象的真理》,载[]安东尼·弗卢等著:《西方哲学演讲录》,李超杰译,商务印书馆20006月版,第112页。

  4、译作类

  ①[]卢梭:《社会契约论》,何兆武译,商务印书馆19802月版,第55页。

  5、报纸类

  ①刘均庸:《论反腐倡廉的二元机制》,载《法制日报》200413日。

  6、古籍类

  ①《史记·秦始皇本纪》。

  7、辞书类

  ①《新英汉法律词典》,法律出版社19981月版,第24页。

  8、外文类

  依从该文种注释习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