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1月25日下午四时许,华南理工大学法学院思辩学社8名成员,以及法学院12名同学安静有序走出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标志着此次思辩学社举办的法院旁听活动顺利落下帷幕。时长半小时的盗窃案审判旁听,让大家受益匪浅。
 番禺公安基地大门 |  强制隔离戒毒所羁押医院正门 |
2016年11月25日十二点半,20名参加法院旁听的同学整装待发。历经两小时的车程后,大家来到刑事审判室静候开庭。本次审判的案件为盗窃案,由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检察院、广州市公安局番禺分局作为公诉人对犯罪嫌疑人李某所犯下的六宗盗窃罪行提起诉讼、陈列证据,被告人李某没有委托辩护代理人,自行辩护。其中,被告人李某对其中的四宗盗窃罪行供认不讳,而否认另两宗盗窃罪行。紧接着,双方就这两宗盗窃罪行的成立与否展开辩论。公诉人以证据确实充分、被告人辩解理由不合常理为由,认为这两宗盗窃罪能够成立。最后,控方请求法院进行审查,判处被告李某一年零五个月到两年零六个月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审判长与两名审判员组成的合议庭经过讨论之后,决定本次庭审结束,最终审判结果于之后进行公布。时长半小时的审判到此结束,同学们对本次案件的争论焦点有了充分的认识,并对刑事案件的审判程序有了初步的了解。
 同学们静候开庭 |  刑事审判庭 |
审判结束后,大家安静有序地离开了刑事裁判庭,然后就这次旁听的刑事案件盗窃罪的审判交流了看法和感想。有些同学对被告人李某持怜悯态度,有些同学认为审判过程中的出示证据环节看似枯燥无趣实则非常重要关键,也有一些同学希望以后能为请不起辩护律师的人提供法律援助......尽管寒风凛冽,大家却热情不减。在踏上归途的过程中,思辩学社的副社长何柳汝同学亲切为同学们介绍了刑事案件的审判程序,以及简单总结了此次法院旁听的各项事宜,对同学们的出色表现给予了赞扬。地铁站内人头攒动,广播声娓娓动听,同学们若有所思,伴随着收获回到学校。
 大家在交流感想 |  思辩学社副社长的何柳汝同学为大家讲解 |
“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华南理工大学法学院思辩学社为法学院的同学们提供了一个很好的实践机会。同学们不仅“揭开了诸法实相,贴近了真实的法律”,还真切感受到了法院审判的无穷魅力,为以后漫长的法律修炼之路奠定了兴趣基础。“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法科生,加油!
(编/何婉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