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华南理工大学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学生会第十二届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的通知
发布人:系统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6-05-03   浏览次数:206

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各年级班委

自二○一年六月至今,华南理工大学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学生会第十一届执行委员会委员的任期已满。经全委会讨论,并报学院党委批准,兹定于二○一六年五月二十二日召开华南理工大学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第十二次学生代表大会。大会将选举产生华南理工大学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学生会第十二届委员会。为了发掘和选拔优秀人才,组建一支高素质的学生干部队伍,希望各年级各班认真做好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学生会第十二届执行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的推荐工作。

一、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学生会第十二届执行委员会拟设委员31名,常委采取差额选举的方式产生,其他委员采用聘任制产生。

二、委员候选人选拔条件:

1、华南理工大学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全日制本科生;

2、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政策;

3、遵守国家法令和校规校纪,有良好的个人修养和道德水准,无受任何处分;

4、具有奉献、团结合作精神,热爱社会工作,热心为同学服务;

5、常委候选人须具有至少两年学生干部(包括校学生会干部、社团联合会干部、百步梯干部、院团委干部、院学生会干部、班干部)工作经验;委员候选人,须具有至少一年学生干部工作经验。

三、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学生会第十二届委员会常委候选人产生办法:

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学生会第十二届执行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将在学院范围内采用班级推荐和自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选举。通过多轮选举后,在推荐(自荐)人选中确定若干名委员候选人。具体注意事项如下:

1、选拔委员候选人评分标准:                                    

(1)工作设想(要求800字以上)占20%

    (2)第一轮面试表现占30%;

    (3)第二轮面试表现占50%。

2、班级推荐:各年级各班推荐符合选拔条件、综合素质较高的学生干部参加委员候选人的选拔。

3、自荐:凡符合选拔条件的同学均可自荐。

4、报名表领取:

(1)年级群群邮附件处下载电子版报名表;

(2)学院网站团学工作板块下载。

5、委员候选人选拔工作日程安排表:

(1)报名表填写完成后请连同工作设想于5月10日22:00前发至院学生会秘书部公邮fxy_msb@163.com

(2)面试时间另行通知,详细安排请关注学院网站学生工作板。

有关本次选拔的具体内容详见学院网页及海报宣传栏。望各年级班委全力支持本次选拔,尽快召开班级会议,推荐符合条件的同学参加选拔。

如有其他疑问请致电秘书部联系人:张丹妮 188-1947-7401(627401);

                                    梁俊杰 188-2607-7339(637339)。

                

 

 

 

 

 

 

华南理工大学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第十二次学生代表大会

筹 备 委 员 会

   二○一六年四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