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
请自行查看附件中的检测结果,总相似比超过25%的视为查重不合格,不合格的同学在4月8日前把修改后的论文定稿纸版重新交给我,把与纸版本相对应的电子版发到2607329809@QQ.COM.过期不交等同放弃二次查重机会,将不安排论文答辩,视为放弃双学位资格。
维普论文检测报告法学20150331(一).xls (67.51 KB)
法学院教务员:董建芳
2014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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