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15年校级本科教研教改项目的通知
发布人:系统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5-03-23   浏览次数:133

各学院:

为深化本科教育教学改革,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经研究,决定开展2015年校级本科教研教改项目的立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型及内容要求

2015年本科教研教改项目分为成果奖培育资助项目、教研项目(含委托项目、一般项目、青年专项)、考试改革专项项目等三大类型。

()成果奖培育资助项目

对获得2015广东省教育教学成果奖培育立项的项目,学校择优予以分类资助(项目名单见附件1)。所有资助项目的负责人需要重新填写校级项目申报表等相关材料,并按时提交。逾期不提交申报表者,视为放弃资助。

()教研项目

1.委托项目

委托项目包括:(1)学校办学定位及人才培养目标优化研究(重点研究并解决办学定位和人才培养目标与国家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的适应度问题);(2)师资队伍及教学资源条件建设研究(重点研究并解决师资队伍及教学资源条件对人才培养的保障度问题);(3)内部质量保障体系建设研究(重点研究并解决教学和质量保障体系运行的有效度问题);(4)学生学习及发展研究(重点研究并解决学风建设、就业指导及学生和社会用人单位的满意度问题);(5)学校本科人才培养特色研究(重点梳理及提炼本科人才培养特色)。

项目负责单位或负责人由教务处另行联系。

2.一般项目、青年专项

教研项目与教研项目(青年专项)应以提高本科生培养质量为目的,以当前国内外大学教学改革及我校本科教学面临的实际问题为导向,即针对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产学研结合教育、国际化教育、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各类创新班教学改革与管理、全英语教学、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改革、教学管理创新等过程中面临的重大问题及关键问题开展研究

一般项目面向各学院年龄在40周岁以上(即1975331日前出生的)的在职在岗教师申报。

青年专项面向各学院年龄在40周岁以下(即1975331日以后出生的)的在职在岗教师申报。

 ()考试改革专项项目

根据《关于进一步推进本科课程考试改革的通知》(华南工教〔201510号,以下简称《通知》,见附件2)精神,从本学期起启动本科课程考试改革专项的立项申报工作。未来三年内,在全校范围内遴选100门理论教学课程进行考试改革立项建设,其中公共基础课10门,学科基础课程及专业领域课程70门,通识教育课程20门。申报课程应按照《通知》要求,围绕课程目标进行考试和评价的全过程设计,建立与目标相适应的评价准则、评价方式和评价等级。同时,对项目进行规范管理、有效评价和及时反馈。

二、项目资助标准及申报条件

()项目资助标准

  类   型

等级

资助标准(万元)

   成果培育

国家级

5

 

省级

1

    教研项目

委托

2

 

重点

1

 

一般

0.5

  教研项目(青年专项)

重点

1

 

一般

0.5

   考试改革

公共基础课

5

 

其它课程

2

 

(二)申报条件

1.每位申报人申请主持项目不得超过2项。

2.凡过去已立项的项目和纳入各级“质量工程”建设的项目不再列入此年度的立项范围。

3.凡有在研校级教研项目(未结题)的教师不能申报教研项目。

4.考试改革专项申报分为两种情形:(1)基础课程原则上以团队形式申报,项目申报人须为课程负责人(已在教务处备案);(2)其他课程的项目,申报人要求教龄较长,具有较丰富的教学经验。各学院应结合专业特点统筹考虑申报课程,每个学院原则上不超过5门。鼓励申报核心专业课程。

三、项目建设周期

凡立项的项目自批准之日起,完成时间原则上不超过2年。逾期未完成项目者将追回立项资助经费,并予以通报批评。

考试改革专项项目原则上从立项后的下一学期开始实施。改革课程应建立有效的自我评价与反馈机制,并按照《通知》要求在每学期课程结束后将评价结果上报学校考试中心。学校也将不定期地对改革课程进行监督、检查和评价。对于评价结果良好的课程,学校将给予持续经费资助

四、项目申报程序

()组织宣传

各学院将本通知向全体教师公布,并做好宣传组织工作,鼓励教师积极申报。

()申报项目

项目申请人填写《华南理工大学本科教研教改项目申报表》(附件3),申报考试改革专项申请人填写《华南理工大学本科课程考试改革项目申报表》(附件4),并以A4纸打印一式1份,学院审核签字盖章。

()评审公示

学院组织相关人员对申报项目进行评议,并进行院内公示。公示期应不少于3天。

()提交材料

各学院教务员将《华南理工大学本科教研教改项目申报表》、《华南理工大学各学院校级教研教改项目汇总表》(附件5及院内公示说明(需主管领导签署意见、加盖学院公章)各一式1交教务处刘思安老师或沙红霞老师;《华南理工大学本科课程考试改革项目申报表》、《华南理工大学各学院本科课程考试改革项目汇总表》(附件6及院内公示说明(需主管领导签署意见、加盖学院公章)各一式1份交教务处刘波老师或沙红霞老师,同时发送电子版至联系人邮箱

材料提交截止日期:2015420日。

()学校评审

教务处组织专家对教研项目、考试改革专项项目开展会议评审,从中择优立项。

教务处联系人:刘思安,电话:87110727,邮箱:sanliu@scut.edu.cn;刘波,电话:87112234,邮箱:liub@scut.edu.cn (考试改革专项)。

大学城校区教学与实验室管理办公室联系人:沙红霞老师,电话:39380108邮箱:xwcb2004@scut.edu.cn 

 

附件:

1. 2015年广东省教育教学成果奖培育项目资助名单
           
2. 关于进一步推进本科课程考试改革的通知
           
3.华南理工大学本科教研教改项目申报表
           
4.华南理工大学本科课程考试改革项目申报表
           
5.华南理工大学各学院校级教研教改项目汇总表
           
6.华南理工大学各学院本科课程考试改革项目汇总表 

 

                                                               教 务 处

                           2015年3月19